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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每年拿1000万资助乡村旅游

2011-04-17 16:17    杭州网

    杭州网讯 为推动乡村旅游发展,近日,淳安县出台16条乡村旅游优惠政策,每年涉及奖励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

    继淳安县提出让“乡村旅游与湖区观光游、旅游综合体”共同成为淳安旅游业的三驾马车之后,县政府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出台了16条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鼓励乡村旅游景点、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农家经营户的发展。

    据了解,政策涉及税收优惠、信贷服务、教育培训、用地支持、用电改造、规划补助、污水治理、网站建设、示范村建设等乡村旅游的方方面面。

    如建立全省首个1000万元的政府乡村旅游发展资金;连续三年给予农家乐营业税全额奖励;凡农家乐都要建设无动力厌氧或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给予50%的建设费补助;鼓励乡镇、村挖掘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民间民俗文化,举办各类旅游节庆活动,根据规模和实效给予3万至5万元的补助。

    政策出台后,淳安县今年计划举办节庆活动达26个,可谓是“乡乡有节庆,月月有活动”。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王建才 记者 张睿    编辑: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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