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杭州网讯 2010年8月18日,《杭州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了国家财政局、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论证,这标志着杭州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即将正式启动。今天下午,杭州市召开了相关补贴试点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杭州市经委、发改委、财政、电力等部门通报了具体实施方案。 四种模式进行推广 最高个人补贴最高6万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杭州市将构建以“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和整车销售相结合”的推广模式,其中大企业机构会成为重点推广对象。到2012年底,杭州市将实现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20000辆的目标,今年将率先实现500辆。 据介绍,杭州市政府将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再安排8亿多元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资助用户的使用环节,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培育杭州新能源消费市场。对于个人消费者的补贴实施办法按照推广模式,也分为4种情况。 情况一:对采用电池租赁模式购买纯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根据电池租赁合同,补贴电池租赁费,让消费者免费使用电池3年或6万公里。 情况二:对采用整车租赁模式的消费者,给予整车租赁费用50%的补贴,最高每辆车补贴1000元/月。同时享受情况一的补贴。 情况三:对采用整车购买的消费者,车辆为混合动力的,可获最高3万元的补贴;车辆为纯电动汽车的,可获最高6万元的补贴。同时享受情况一和情况二的补贴。 情况四:对个人燃油车换购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不仅享受上述所有补贴,每辆车还将给予3000元的额外补贴。除了针对个人消费者的补贴政策之外,对于单位组织团购10辆新能源汽车以上的,每辆车将会给予3000元的补贴,同时享受一切针对个人的补贴政策。 快讯:杭州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出台 下页提示:电池、充电系统成为关注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