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起,我市实施《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新版标准中增加了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在《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的通知中指出,定点培训机构要以就业为导向,要强化技能实训,技能培训项目的实际操作训练课时原则上要求达到总课时数的60%以上。
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技能需求和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培训课时数作20%幅度内的上下浮动,向下浮动的按照实际课时数核拨培训补贴,向上浮动的不予增加补贴。
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个人申报培训补贴时,实际培训费用低于培训补贴标准的,按实审核拨付。
开展规定项目以外的培训或开展定向、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单独核定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
2011年3月1 日前已办班备案的培训项目按原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