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近日我市发布《杭州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对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积极探索、改进监管手段,全面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及时消除隐患;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监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逐步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应用,提高现场管理力度;实行分类化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达标创优积极性。
《意见》要求,要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专项整治,开展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大依法惩处力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企业、人员,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进行公告,加大警示问责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采取惩戒、行政、法律、经济等不同手段,予以抑制和打击。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健全长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强化质量通病防治的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了质量缺陷,全年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确保不发生等级质量责任事故、不出现群体性服务投诉;全面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优质精品工程比例稳步增长。要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努力实现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不突破市政府和省建设厅下达的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指标;全力杜绝特重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