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迎接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方案 |
hwyst.hangzhou.com.cn 2013年05月06日 10:36:15 星期一 |
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除“四害”单项达标5年后需复验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市的灭鼠、灭蟑工作将接受复验。为做好迎接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迎检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实现美丽杭州的工作目标,按照《2013年杭州市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杭州工作任务书》的要求,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灭鼠、灭蟑复验各项工作,切实巩固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成果。 二、工作机制 迎检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在省爱卫会指导下,市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由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验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所有街道为灭鼠、灭蟑达标区,与街道相邻的乡镇为灭鼠、灭蟑防护区。凡在上述地区的居(村)民住户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工厂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农贸市场、车站、河道沿岸、垃圾房(箱)、工地、公园、景区等区域、场所的主管单位都要按要求做好灭鼠、灭蟑复验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 召开全市迎接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工作动员大会,部署迎检各项工作。 全市统一开展集中灭鼠、灭蟑宣传活动,并贯穿复验工作全过程。在全市社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在报刊上刊登灭鼠、灭蟑有关知识,进一步普及除“四害”科普知识。 (二)集中整治。 1.开展集中整治。在日常灭鼠、灭蟑工作基础上,7月中旬和8月中旬,全市集中开展两次灭蟑活动;3月中下旬、9月下旬,全市集中开展两次灭鼠活动。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八小”行业(小餐饮店、小副食品店、小食品加工作坊、小洗浴场所、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以及有鼠、有蟑螂的居民住户。 2.组织执法检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分别组织两次灭蟑(7月、8月下旬)、灭鼠(3月、9月下旬)工作集中执法检查。 3.做好自查整改。7月下旬起,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灭鼠、灭蟑工作部署,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部门灭鼠、灭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 (三)检查整改。 1.进行全面检查。9月下旬,按照全国爱卫会颁布的有关标准和检查方法,市爱卫会对各区、各有关部门灭鼠、灭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模拟检查。 2.落实整改工作。10月上旬,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全面达标,并做好台账整理等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四)迎接检查。 10月中下旬,迎接复验。 五、工作职责 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灭鼠、灭蟑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工作,确保辖区内灭鼠、灭蟑工作全面达到全国爱卫会颁布的标准。 卫生部门:负责对单位、居民区、“八小”行业的灭鼠、灭蟑工作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制定灭鼠、灭蟑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做好技术总结;督促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抓好灭鼠、灭蟑工作。 城管部门:重点抓好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生活固体废弃物填埋和处置场所、内河堤岸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建设部门:重点抓好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旅游管理部门:重点抓好星级宾馆等单位的灭鼠、灭蟑工作。 工商行政部门:重点抓好各类市场举办单位的灭鼠、灭蟑工作。 交通部门:重点抓好所属行业系统、西溪湿地水上船舶、内河水上巴士及码头、港口等的灭鼠、灭蟑工作。 贸易(粮食)部门:重点抓好农贸市场、粮油收储企业、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生猪定点屠宰场所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国土资源、住保房管部门:重点抓好相关产权单位闲置空地、拆迁工地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重点抓好辖区内单位以及公园、游船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文广新闻出版部门:重点抓好影剧院、歌舞厅、网吧、游戏机房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体育部门:重点抓好体育场馆、综合性棋牌房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教育部门:重点抓好学校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民政部门:重点抓好社区、所属单位等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 人防部门:重点抓好人防工程设施及其建设工地的灭鼠、灭蟑工作。 城投集团:重点抓好垃圾处置场所、公共交通站点(车辆)、所属系统、单位等的灭鼠、灭蟑工作。 交投集团:重点抓好四大客运车站及集团所属单位等的灭鼠、灭蟑工作。 地铁集团:重点抓好地铁站点、地铁建设工地的灭鼠、灭蟑工作。 机场部门:重点抓好飞机、机场车辆及机场内的灭鼠、灭蟑工作。 铁路部门:重点抓好火车站、铁路单位内的灭鼠、灭蟑工作。 市爱卫会其他成员部门:抓好本系统、单位内的灭鼠、灭蟑工作。 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迎检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灭鼠、灭蟑活动的有关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果,是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必备条件,是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建设健康城市的重要内容,是防止虫媒鼠传疾病,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举措。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灭鼠、灭蟑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二)切实加强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并将其作为今年爱国卫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对照全国爱卫会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的灭鼠、灭蟑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确保灭鼠、灭蟑经费的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对所辖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所属系统、单位灭鼠、灭蟑工作的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制措施,扎实做好灭鼠、灭蟑工作,确保鼠、蟑螂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除“四害”工作,加强灭鼠、灭蟑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灭鼠、灭蟑工作的宣传力度,对鼠蟑问题严重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四)搞好环境整治。 要将灭鼠、灭蟑工作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建设健康城市和美丽杭州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要完善环卫设施,落实日常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切断鼠粮;各有关单位要保持内部清洁,处理好各类废弃物,减少鼠、蟑螂的孳生场所。 (五)加强技术指导。 各级爱卫办、疾控部门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村)分管人员和单位兼职除害人员、除“四害”专业消杀服务机构(以下简称PCO公司)人员的技术培训,对各部门、各类场所的灭鼠、灭蟑工作进行指导;要广泛传授科学有效地防治德国小蠊等害虫的方法,及时清除鼠迹、蟑迹。 (六)推进专业化运作。 各区要加强对PCO公司的监督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公共环境除“四害”监管制度,加强对社区公共环境除“四害”情况的监管,加强对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灭鼠、灭蟑的指导检查;对自行开展灭鼠、灭蟑工作有困难的单位,可委托PCO公司执行。 (七)加强执法检查。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要依据《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分片和分行业进行灭鼠、灭蟑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区、街道(乡镇)爱卫办要加大对辖区单位的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八小”行业、农贸市场、建筑(拆迁)工地、窗口单位等除“四害”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街道爱卫办对经上门指导、督查仍不重视灭鼠、灭蟑工作,未采取有效措施,鼠、蟑密度超过标准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区爱卫办,并进行严肃处理。 (八)严格工作考核。 对灭鼠、灭蟑工作不力,在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工作中丢失责任分、影响我市通过复验的区和部门,市爱卫会将按照《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杭州市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杭州工作任务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68号)有关要求,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全国爱卫会灭鼠、灭蟑螂标准
附件
全国爱卫会灭鼠、灭蟑螂标准
一、灭鼠标准 (一)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二)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螂标准 (一)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二)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三)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
来源:中国杭州网 作者: 编辑:陈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