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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辉: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hwyst.hangzhou.com.cn  2010年12月27日 10:20:51 星期一

杭州公安消防局消防产品质检站站长金辉分析说,建筑高度一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但是如果设置避难层,需要符合这些规定: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十五层。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的避难要求,并宜按5人/平方米计算。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避难层应设由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小时,照度不应低于1.00lx.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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