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沃尔玛、家乐福超市涉嫌价格欺诈被国家有关部门严查后,不少市民都表示,在消费中也遇到过低标价高结算的价格欺诈把戏。近日,杭州市物价局通报了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价格欺诈案件,并开出了罚款30万元的罚单。
针对部分超市存在低标价高结算等价格欺诈行为的现状,杭州市物价局开展了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据统计,截止5月底,市物价部门共派出检查组14个,检查超市25家次,抽查商品3000余个。
在检查中,市物价局价格执法人员发现,杭州物美大卖场下沙店销售的330ML柠檬味雪碧,明码标价为2元/瓶,实际结算价格为2.1元/瓶。
市物价部门认为,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标价签、价目表等所表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诈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所列的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给予其5万元以上50万无以下的罚款。
结合案件情况,市物价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物价局告诫全市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防微杜渐,自觉杜绝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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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物美曾被曝价格欺诈
针对商场超市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现象,今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启动了规范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治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销售过期食品行为、销售短斤缺两商品行为、虚假标识标注行为、价格欺诈行为、促销陷阱行为、“霸王”条款行为、虚假宣传行为。调查发现,超市的商品价格“变脸”时有发生,价格欺诈现象比较明显。
杭州的小陈在文一路物美超市买了一种牛肉棒,标价31.9元,付完钱小陈发现小票上的价格是39元。超市的解释是商品刚刚提价,工作人员忘了调换标价牌。
2、发改委对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行为累计罚款950万元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通报了多地家乐福、沃尔玛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并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随后,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湖北、湖南、重庆、广西、云南等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分别对涉案的19家超市门店各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罚款总额9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