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网议事厅”4月热点热议——“说说文明的那些人和事”首场访谈“文明出行”。
访谈嘉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大队赵行警官。
访谈嘉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西湖大队协勤员王纯。
访谈嘉宾:江干区机关工作人员、司机代表骆志坚。
访谈嘉宾:心理辅导员菊三宝。
机动车在路上发生小擦碰可以自行处理的,却不愿意自行认责、从而造成拥堵的,交警到场后可以直接对你罚款;斑马线前让行其实和条件反射有关,需要反复训练7-21次才能真正根深蒂固地让你记住;平时在路边苦口婆心对你劝导的协警心里也有很多委屈要请你理解……
今天,“杭网议事厅”4月热点热议——“说说文明的那些人和事”首场访谈请来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大队赵行警官,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西湖大队协勤员王纯,江干区机关工作人员、司机代表骆志坚以及心理辅导员菊三宝老师四位嘉宾,与网友聊一聊“文明出行”这件事。
急救车当前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为生命让道 违法者可以罚款200元
“当人们坐在车里或是自己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响起了了救护车的警笛声,红蓝交错闪烁的警灯在请求路上的车能够给它让道、给生命让道。但是很多情况下,路上的车辆并没有停下来,这其实是很让人心寒的。”这是一名中学生写给杭网议事厅的一封来信,她在给我们描述这个场景的同时也向我们发起了一个倡议——在听到或看到救护车时,转动方向盘,将车停至路边,让出最大的空间,让救护车没有阻碍地快速通过。
这个倡议所提到的内容距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就在今年年初,杭州网曾经报道过这样一起新闻事件:载着病危男孩的急救车遭遇了交通高峰,私家车又不愿意让行,最后只能请来警车开道。详见新闻:120司机:抢救病人路上最不愿礼让的就是私家车。
其实这个让行本身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就有明确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如不遵守,可予以处罚200元,扣3分。
赵行警官告诉我们,杭州交警部门曾经针对这种情况开展过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交警跟着救护车一起出发,沿途拍摄过往车辆不让行的行为,并记录车牌号码,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处罚。“当然,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为救护车让行应该是市民的一种自觉行为,这个倡议希望大家都能来积极响应。”
可以想象,如果救护车里坐的是我们的亲人,谁都希望全世界的车都停下来,但是换成自己是个旁观者,怎么弄往往就做不到呢?心理专家的分析是:“这是一种丛众心理,大家都认为让行不差我一个,其实,正如那位中学生在倡议里所说的,因为您而争取到的几秒钟,可能就会挽救一条生命。”
“杭网议事厅”文明出行倡议之一:为拯救生命而让道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当救护车从身边开过,我们虽然不能参与救援,但是我们可以为救援创造条件,并且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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