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汇影城谢绝外带食物 律师认为是霸王条款 |
hwyst.hangzhou.com.cn 2012年07月31日 17:06:29 星期二 |
百老汇影城门口的“观影小贴士”上标明谢绝外带食品饮料 杭州网讯 “带点零食、饮料去电影院,却被检票员拦着不让进,什么道理嘛!”近日,市民孙先生向“杭网议事厅”反映,去万象城的百老汇影城看场电影,因为自己携带的两杯饮料被拒绝在了门口。 孙先生不解:同是饮料,为何在影院买的就能带入,而自己携带的却不行?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自带食物观影被拒 百老汇影城:禁止自带是为了提升观影环境 今天,记者走访了位于万象城的杭州百老汇影城。在售票大厅内的“观影小贴士”里,确实有一条是“谢绝外带食品、饮料等”。“观众自带食物入场,尤其是一些味道重的,会给观影带来一定的影响。谢绝外带食品、饮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规定。”一位姓武的值班经理(不愿透露全名)解释说。 在检票口,记者还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位女士正拿着冰淇淋,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说,“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不让进,这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此外,在检票员的边上记者发现了一个小桶,桶内静静地“躺”着两瓶可口可乐。检票员说,这些都是观众存放在这里的。 记者随机询问几位购票者是否看到了影城的这个“提醒”,是否觉得它合理。绝大多数人表示,看到票务信息上写着有,所以知道这一规定。同时,也有人认为,电影院提供的食品价格并不便宜,有时甚至比外面出售的价格要高出许多。“不让观众自带饮料入场,无非是为了出售高价商品而牟取暴利。” 前来观影的王女士表示。 既然食物进场会影响环境,那么为何影院卖的爆米花和各种饮料就能“光明正大”地入内呢?对此,武经理强调:影城没有强迫任何顾客来消费。 杭城多家电影院禁止自带食物 观众质疑强制消费 随后,记者也咨询了杭城多家电影院。包括比高电影院、庆春电影院和西湖电影院在内的多家影院都告知一直执行着谢绝自带食品、饮料入场的规定。 论坛里,网友们也纷纷吐出了心中的不快: 网友“猫猫爱红牛”:今天去某电影院看戏,被告知不能外带食物,电影院售卖的就可以进入,说是食物气味会影响他人,理由荒谬,条款很霸王。 网友“Rite陶”:我认为直接申明观影期间不许吃零食,可能更好一些。现在的意思是自带的不可以,电影院买的就可以,让人有种变相强制消费的感觉。 网友“Triple-H-AM”:若不让带零食,会有些郁闷,一场电影近两个小时吧,只瞪着眼睛看画面会很难熬的。我觉得只要吃完零食,能自觉把垃圾带走,其实也是可以的呀。 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争议很大 在了解情况后,记者咨询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何强律师。何律师认为,影院单方面规定不允许观众自带食物观影,绝对属于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其实不仅仅是电影院,饭馆、茶楼、KTV等很多消费场所也都有“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遇到这一类情况时,该如何处理呢?何强律师建议,可以先自行与商家进行协商。如经过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对“霸王条款”进行投诉,或者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记者也致电了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影院此类规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必须要到现场进行查看后才能下定论。不过,该负责人承诺,近日将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如发现影院的确存在“霸王条款”,则要求影院按规定进行整改。 |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徐可 实习生 沈妍 编辑:徐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