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道是城市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的道路设施,体现了一个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怀,也是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多年治理下,城区部分道路上设置的盲道被侵占的现象依然严重,有的用于停放自行车、汽车;有的则被书报亭挤占,或被立上了广告牌,或施工后未能恢复变成真正的“盲道”——断头道、陷阱道,正常行人通行也困难。这种现象的存在与现阶段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格格不入,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加强监管,妥善予以解决。
建议:一要加强对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宣传。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责任与义务,要把这种保护具体落实到关爱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其中就包括了盲道。
二要加大对侵占盲道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罚各种侵占盲道的错误行为,责令相关人停止损害并给予纠正,保障残疾人安全出行。
三要推动保护盲道入法。目前,我国城市盲道的设置与保护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缺乏一些硬性规定,这也是造成许多侵占现象的根源所在。为杜绝此类现象,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今后有必要在城市道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条文中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盲道的合法地位,让盲道从此不再“迷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