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网民好建议>网民好建议列表
 
防范及中断微信谣言传播的六条措施建议
hwyst.hangzhou.com.cn  2016年06月06日 17:30:55 星期一

随着微信平台的迅速普及,微信已取代微博自媒体的霸主地位,成为客户端数量最为庞大的媒体平台。由于微信的特点、功能及庞大的用户数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各种目的,利用微信的朋友圈,制造大量谣言在微信中传播。这些谣言的快速传播混淆了视听,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恶劣,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恐慌,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由于微信谣言的隐蔽性降低了网民传播谣言的责任风险,近些年微信谣言渐呈泛滥之势。2016年4月中山大学大数据传播实验室联合微信安全团队发布了《微信年度谣言分析报告》,报告指出传播最广泛的五大谣言,阅读量均超2000万,并被多个公众号转发。据微信安全团队透露,微信每天收到用户发起的谣言举报就有3万次,日均谣言拦截量达到210万次,经调查人身安全、食品安全、财产安全、失实报道、儿童走失及科学常识等谣言较多,例在今年5月1日微信朋友圈就又出现了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拆违事件中“被打小孩死亡”的谣言。

调查显示,在看到微信谣言时,40.3%的受访者看情况而定;30.4%的受访者会质疑一下,给转发者提个醒;仅22.9%的受访者,几乎每次都会站出来辟谣;6.3%的受访者直言不会。由于大量的微信谣言以政府为最终诉求对象,如果各级政府不能及时有效应对,那么就可能激发民众的不满情绪,最终会损害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

建议:1.及时屏蔽谣言 互联网运营商掌握着强大的信息渠道资源,在打击谣言方面应承担更大的义务,对谣言传播应进行主动监控,接到投诉或网警反馈的信息,经鉴定为谣言者应马上屏蔽。

2.警告乃至封号 对公众号发送谣言较严重的情况,微信官方应根据违规程度对公众号进行删文、封号等处罚措施,对于故意造谣传谣的,应加重处罚。对个人账号传播谣言者先进行警告,警告达三次者就进行封号,以提高个人在不确定信息是否真实的情况下不随便乱转发的自律能力。

3.及时进行辟谣 出现微信谣言时政府应及时组织力量对谣言的内容进行科学分析做好辟谣工作,通过政府的公信力及时减少损失。例食品安全谣言极易被关注和传播,而一个问题西瓜和一个问题草莓就会影响到整个产业,若不及时辟谣,谣言从地区扩散到全国就会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

4.企业进行诉讼 微信朋友圈的谣言传播往往是指数级的传播,政府应引导被谣言诽谤中伤的企业应用法律武器做好诉讼。企业应针对重点造谣公司及涉嫌造谣的微信号进行成规模的诉讼,提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要求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赔偿的要求,这不仅是一种法律维权,也能给其他微信运营者形成一种压力,未来在发布有关谣言尤其是点名某某公司的时候,不敢草率行事。

5.处罚及至判刑 修订、完善和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简化手续从快从重对网络造谣者进行查处和惩罚,措施为处以罚款、拘留及判刑等措施。宣传网警将通过技术手段追查到造谣者个人,以威慑和制裁造谣者,有效净化微信环境,规范微信信息传播秩序。

6.培养意见领袖 各政府部门设立“微信发言人”,发现并培养自己的能够对网络热点进行正面有效积极解读的意见领袖,正确地引导舆论;并鼓励不同专业和领域的人士组成“民间辟谣联盟”,实时发现谣言,实时进行处置,共抗网络谣言。

来源:杭州网 作者:王才洪 编辑:沈妍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获“2015年人民建议先进集体”
·“杭网议事厅”评为2015年“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 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
·省政协常委陈琪一行考察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走进市民之家聆听新年新期待
·2014年记者节 杭州网记者进社区
·“杭网议事厅”获2013年度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