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新闻发布>最新发布
 
到2020年浙江省将培养创业导师5000名!
hwyst.hangzhou.com.cn  2016年04月27日 18:09:06 星期三

杭州网讯 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得到的消息,为促进高校创业创新教育发展,浙江省日前启动了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预计到2020年将培育创业导师5000名,结对培育大学生创业者2万名。

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从今年起全面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根据要求,目前全省普通高校已普遍建设创业学院。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将培育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创业导师队伍。建立创业导师选聘培养机制,导师选聘不仅面向省内各普通高校,还面向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机构等组织,并开展创业导师能力提升培训,建立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锻炼培育成长的长效机制。

同时,按照择优选拔、动态管理原则,建立“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人才库”,发挥优秀创业导师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创建一批创业导师工作室和创业导师团队。

此外,省教育厅还将组织开展创业教育结对活动,通过导师结对学生深入推进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原则上每位导师结对不少于4名有创业意愿的学生。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创业教育培训和指导活动,建立省、校二级创业导师培训服务管理平台和课程资源库,提供课件、视频等课程资源库。

省教育厅学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启动后,指导办公室设在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师范大学),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指导工程的实施;

各高校要明确牵头部门,整合本校学生管理、教师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等部门的力量,并建立高校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密切协作,校内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全体师生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

各高校要把“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在经费支持方面,各校要把创业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学校事业经费正常支出预算,并予以重点保障。原则上省计划内创业导师培训经费,由省级财政予以补助。

来源:杭州网 作者:首席记者 徐文杰 通讯员 武怡晗 编辑:陈焕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获“2015年人民建议先进集体”
·“杭网议事厅”评为2015年“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 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
·省政协常委陈琪一行考察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走进市民之家聆听新年新期待
·2014年记者节 杭州网记者进社区
·“杭网议事厅”获2013年度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