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正加速推进医保改革,在去年推出个人账户活化政策的基础上(即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等近亲属支付医保费用),今年再迈一大步——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等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不过,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倪沪平特别提醒说,这项政策有个前提条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用于买商业健康保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足以支付保费,参保人员可以同等价格另外付足现金后购买。
为什么定4000元以上的标准?
这是从医保沉淀资金的角度划的一道“门槛”,至少保留参保人员一次住院可能需要支付的资金额度。
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有原则的,不能乱买:一方面要兼顾少儿、老人等特殊人群;一方面要保障恶性肿瘤为主,兼顾其他重大疾病。同时也要和医保及大病保险功能互补,要以保障政策范围外自费费用为主,起到衔接医保的作用。选择余地也要大一些,要适合不同人群的需求。
目前,浙江省保监局已经遴选出39款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作为首批推荐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产品目录即将在浙江省人社厅网站公示),价格从一两百元到上万元不等,既有个人投保产品,也有家庭(团体)投保产品。今后,还将定期根据市场情况更新。
浙江为什么推出个人账户活化政策?主要是有结余。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由职工按工资收入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2016年,我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229亿元,支出183亿元,当年结余46亿元,累计结余360亿元。为了盘活这笔沉淀的医保资金,浙江省去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个人账户活化政策,从8月1日开始实施。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9个地市相继开通了医保“家庭共济”,涉及个人账户6万多个,惠及参保人员29.6万人,个人账户共济金额累计达到2.8亿元。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简单地说,就是自己的医保历年结余资金,既可以用于支付自己在医保之外需要自费的各种医疗费用,以及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也可以支付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简称近亲属)的医保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将配偶、孩子、父母的医保卡绑定在自己的医保卡上,相当于全家组建了一个医保“亲情网”。就医结算时,先消费自己的历年账户资金,如果历年资金不足,可以按照绑定的先后次序动用“亲情账户”,减轻家庭成员的医疗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