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新闻发布>媒体聚焦
 
小剐蹭开溜 或引大麻烦 交警:即使轻微剐蹭,如逃逸就属“肇事逃逸”范畴
hwyst.hangzhou.com.cn  2017年02月10日 08:40:39 星期五

    春节前,家住杭州城北的王女士碰上了一件烦心事:她前段时间自驾去绍兴一景点游玩,开车时在景区停车场内剐蹭到了一辆小轿车,因有事急着赶路,随后并没有报警也没有找到车主报保险便走掉了。这件事看起来不算大,事后也没当一回事。结果在路上一次简单的查车时,交警突然表示其车辆有肇事逃逸的记录,还把王女士的车给扣了!

    王女士一了解,原来是上次剐蹭到的那辆车,车主提供剐蹭记录视频给当地交警,从而被扣上了一起肇事逃逸的帽子。为这事,家里两口子还闹了场矛盾。

    发生剐蹭怎么办

    车主各自有说法

    如今,跑在路上的私家车与日骤增,对于车辆剐蹭这种事,不少人都遇到过。

    对此,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车主,大家都认为,开车停车难免遇到剐蹭等事件,如果双方车主都在场的情况下,双方有争议或者出于其他考虑就选择报警走保险程序。如果实在觉得麻烦,并且是轻微剐蹭,在双方没有赔偿争议的前提下,也就选择私下协商解决了。

    但是,如果遇到车辆剐蹭后,对方车主不在的情况,不少车主都表示如果问题不大,会直接开车走人,反正没人会为这点小剐蹭再去费力寻找的。同时,受访的车主也都坦承:“如果看到自己的车被剐蹭,而对方车主不见踪影,的确会很懊恼。但是很多时候不知道如何寻找‘肇事者’,一般情况只能自认倒霉,走保险公司理赔或自己花钱修车了事。”

    那么问题来了,“发生剐蹭后该怎么办?在路边或停车场没人发现一走了之可以吗?”

    剐蹭如认定逃逸

    要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这些受访车主的想法,记者咨询了杭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一位资深执法交警告诉记者,随着私家车保有量逐年剧增,新手司机上路也越来越多,很多车主对交通法规却知之甚少。近年来,就拿杭州主城区来说,新手司机在剐蹭他人车辆后觉得没人发现便开车走人,事后被车损方司机报警立案的情况还是蛮多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微剐蹭,如果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应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位交警同时强调:哪怕是在停车场里蹭到车,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因为这也属于“交通事故”,悄悄离开就属于“肇事逃逸”的范畴了。

    杭州某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多年代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体会很深。他表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因此,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施翼 编辑:余彦君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2016年度“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获"2015人民建议先进集体"
·“杭网议事厅”评为2015年“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 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
·省政协常委陈琪一行考察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走进市民之家聆听新年新期待
·2014年记者节 杭州网记者进社区
·“杭网议事厅”获2013年度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