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商品有机肥生产和施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1年全市示范推广杭产商品有机肥4万吨以上,到2015年达到8万吨以上,力争10万吨。2011年杭产商品有机肥生产量达到8万吨以上,到2015年达到15万吨。到2015年,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处理畜禽排泄物能力占排泄总量的50%以上,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5-10%。
《通知》指出,今后将大力推进商品有机肥的施用、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的发展、重视培育商品有机肥的销售主渠道、着力维护商品有机肥市场秩序。“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将从支农和环保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用于扶持杭产商品有机肥的生产和施用,确保完成商品有机肥生产和施用工作目标。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商品有机肥生产和施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应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