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教育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医药回扣行为,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强化“德技双馨”的职业追求。结合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根据《通知》,自查自纠工作的目的是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增强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医药回扣现象反弹和蔓延的势头,促进卫生改革和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自查的重点岗位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的领导岗位,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财务、医院信息等管理岗位;自查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使用和财务结算、数据统计等环节。重点人员是能够对医院施加重要影响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对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等采购具有参与权、选择权、决定权的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主导和支配药品与高值耗材使用的医务人员;与药品和物资采购、使用、财务结算、医院信息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
2011年1月16日-2月28日为自查自纠阶段,总结督查阶段为2011年4月1日至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