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春季绿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春季绿化工作提出要求。《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建设以“绿色、低碳、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特色的生态型城市,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环境支撑。
《通知》指出,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春季绿化的黄金季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公园建设项目。对列入杭州市城区绿化建设计划的项目,管理单位要强化责任,积极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化部门要加强绿化方案审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改、规划、财政等部门要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实现齐抓共管、整体联动。二是继续实施美化家园工程。各区要按照生态保护、合理配置、特色鲜明、景观提升的要求,实施5处以上美化家园工程,提高绿化、彩化水平;要进一步实施运河景观提升工程,完善方案,加快进度,重点做好运河两岸桥梁、建筑、驳坎、构筑物的垂直绿化和重要节点的花卉布置及观花、色叶树种的增植工作,确保在春季绿化期间取得明显实效;进一步完善高架绿化工作,提升绿化景观。三是尽快开展屋顶绿化工作。房管部门要尽快牵头落实屋顶绿化公建项目;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要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着力推进屋顶绿化工作,确保每区新增屋顶绿化2万平方米,并鼓励属地范围内的单位和庭院开展立体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景观质量。
《通知》强调,要重点整治黄土裸露、植物(花卉)缺株及死株、叶面积尘、绿化设施破损等问题,即查即改,切实提高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对各类绿地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长效常态。各区城管、绿化部门要加强排查;市政府办公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实施考核;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的作用,开展绿化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绿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