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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设“购物天堂、美食之都”
hwyst.hangzhou.com.cn  2011年04月07日 09:44:34 星期四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实现“十二五”期间我市商贸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通过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休闲美食业发展等途径,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购物天堂”,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1.加快形成城市核心商贸区和若干商圈。以现有商业为基础,加快改造提升武林广场、湖滨、吴山广场、西城广场、庆春广场等核心商圈,努力构筑现代化、开放型、立体式的杭州商业核心区;以余杭临平、萧山城厢镇、杭州经济开发区高沙商业街、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的星光大道和塘栖、良渚、余杭、义蓬、瓜沥、临浦六大乡镇为中心,加快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打造区域性商圈。

  2.大力引进国际品牌。大力发展国际著名品牌连锁专卖店,有序发展大型商业购物中心,鼓励支持大型商场、国际名品街引入更多的国际品牌;推行百货商场错位经营、时尚经营,发挥引领消费的作用。

  3.融入城市综合体建设。积极支持商贸服务企业参与城市综合体的建设,重点抓好一批以商贸服务业为主体的综合体商业业态规划和商业网点建设,增强城市综合体商贸服务功能。

  4.深化商业特色街区建设。提升老街区、培育新街区、创建名街区,加大新一轮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力度,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县、市)级商业特色街区共同发展的格局,努力打造商业和旅游业相结合、国际知名度高的特色街区;加快杭州延安路的整治改造,优化其商业定位和布局,打造杭州市标志性、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国际化商业特色街。

  5.打造“双铁”商贸商圈新亮点。以杭宁高速铁路和地铁建设为契机,全面规划和推进以“双铁”站点为核心的“双铁”商圈建设;加快地铁上盖物业项目的商业业态规划和招商工作进度,打造“双铁”商贸商圈新亮点。

  (二)推进“美食之都”建设,加快休闲美食业发展。

  6.加快餐饮业品牌化、国际化、规模化发展。实施餐饮国际化战略,制定并实施杭州餐饮国际化行动计划,引进全球餐饮品牌,提升本地餐饮服务水平;鼓励支持优秀品牌连锁餐饮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加速杭州餐饮业向国际化市场拓展进程,推动本地餐饮业转型升级。

  7.打造休闲、餐饮品牌。重点培育与扶持一批“休闲美食之都体验点”,支持餐饮、茶楼、足浴、美容美发、酒吧、咖啡西餐等休闲服务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发挥品牌效应;定期开展餐饮、休闲服务名店、烹饪大师、服务大师评选活动,认定一批“杭帮菜”代表性菜肴,扩大杭州休闲美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8.大力发展特色休闲美食街区和美食夜市。按照“标准一流、管理一流、特色突出、品牌彰显、知名度提升”的要求,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文化浓郁、风格各异的美食特色街和美食夜市;加大对已建成的特色餐饮街区的改造提升力度,加强规范管理。

  9.继续办好“中国杭州美食节”。每年举办一次“中国杭州美食节”,开展1-2次杭帮菜和菜文化国际化推介宣传活动,通过行业推荐、论坛对话、技能比赛、美食展示等形式,开展中外美食文化交流,扩大杭州美食影响力,全面提升杭州“休闲美食之都”形象。

  10.鼓励中式快餐连锁发展。积极引进品牌中式快餐连锁企业并加以重点培育,学习借鉴国外餐饮企业连锁经营理念,推进中式快餐进社区、进楼宇、进家庭,实行品牌化、连锁化、超市化发展。

  (三)实施商贸“双百工程”,提升商贸竞争力。

  11.以商贸大项目带动商贸业整体发展。加大商业服务网点设施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城乡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布局;加快商贸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进100个商贸重点项目建设;改善购物环境,提高商贸服务业品位,推进商贸业持续快速发展。

  12.以商贸大企业、大集团引领商贸服务业发展。支持商贸企业通过重组、联合、收购和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做优,重点培育100个在行业中具有一定领先地位和发展潜力的商贸大企业大集团;鼓励商贸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经营创新,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

  (四)转变商贸发展方式,加快现代流通业态发展。

  13.全面推进连锁经营。积极鼓励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跨门类拓展,广泛采用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等模式,推进连锁经营向各类服务业和社区、商贸集聚区、综合体、农村乡镇、村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本土连锁企业,使全市连锁经营销售额增幅高于当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

  1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商贸服务业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开拓网络市场、发展网上交易,全面推进商贸批发、零售、餐饮和服务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向网络化经营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功能完善的网上批发企业,扶持中小流通企业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网上业务,打造一批引领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企业和品牌企业。

  15.强化商贸物流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物流技术和手段,优化城市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村商品市场,提升区域集散性市场的物流功能,努力培育一批物流示范企业和A级示范企业。

  (五)大力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促进消费持续增长。

  16. 大力开展促销活动。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举办各类促销活动,每年推出200项商贸旅游促销、展销展示等活动,形成年年、月月有促销活动的氛围;以西博会、休博会、茶博会、休闲购物节和各类品牌会展活动为载体,完善会展服务功能,整合会展节庆文化资源,促进消费增长;积极探索境外游客购物退税试点,促进境外游客购物。

  17.积极发展杭州夜间经济,打造“杭州夜明珠”。以“夜文化、夜美食、夜休闲、夜购物、夜旅游”项目为抓手,推出“杭州夜明珠”品牌,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消费便利、管理有序的品质夜市。

  (六)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发挥特色品牌优势。

  18.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认真做好市场园区规划,扩大市场规模,强化营销,建成若干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辐射力强的国际化商品交易市场,完善一批兼具物流配送、加工交易、产品展示、信息发布功能的现代化商品交易市场,改造一批从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商场化转型的市场,发展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活日用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专业特色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促进我市专业市场从市场大市向市场强市转型。

  19.深化振兴“老字号”工程。支持中华“老字号”、浙江省“老字号”和杭州“老字号”企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手段,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经营,促进老字号企业传承经营理念、创新经营特色。

  20.实施商贸品牌战略。将杭州品牌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向商贸服务业延伸,发展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企业和驰名商标企业;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广泛开展商标注册、服务名牌认定工作,创建国家、省、市著名商标和名牌品牌;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开展委托加工、定牌监制等业务或收购、控股加工企业。

  (七)推进商贸城乡统筹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21.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深化实施农村“千万工程”,打造农村“沃尔玛”,培育农村商贸品牌和龙头企业;推进县城特色街区和夜市发展,着力抓好五县(市)20个中心镇和100个中心村的商业网点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功能,鼓励支持城市品牌商贸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向农村县城、乡镇、村发展。

  22.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县(市)农产品流通能力,推进县(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农产品集散、配送中心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鼓励农产品经营企业、经营大户做大做强,采用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

  23.推进城乡汽车销售和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便捷高效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加大二手车市场技术改造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开拓农村汽车市场,探索适合在农村地区发展的汽车经营模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汽车销售服务和回收网络;完善汽车消费信贷政策,促进节能、环保、低碳型汽车消费。

  (八)增强商贸服务业对民生的保障服务能力。

  24.完善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深入开展便民便利进社区、进家庭的“双进”工程。支持连锁经营企业积极发展社区连锁网点,完善社区生活服务;加快农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提升改造力度,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支持便民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居民生活网络服务新模式;推进多元化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一批家政服务品牌。

  25.深化“放心早餐工程”。重点发展社区、室内食堂和餐饮广场,鼓励宾馆、餐馆提供早餐服务,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发展加工配送中心,大力推进早餐规模化、规范化经营,为居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放心、卫生的早餐。

  26.强化放心消费服务。拓展“三绿工程”实施的深度和广度,完善 “一荤一素”(肉类和蔬菜)为基础的放心工程体系建设;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国家试点工作,扩大放心消费范围,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7.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国家、省和市级再生资源示范区试点工作。优化工业园区、居民社区、乡镇所在地和较大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发展网络收废、预约收废等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发展现代回收业。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提升改造工作。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扶持商贸企业实施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物流配送、老字号振兴、特色潜力行业、社区便民便利、家政服务、商贸科技、农村流通网络、食品安全等建设、改造项目。对列入市商贸业重点建设项目的,予以重点支持,并优先办理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登记等手续,优先保障供地。

  (二)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企业。对列入培育名单的百强商贸企业,分行业制定评价体系和年度考核办法,每年评选十大突出贡献企业,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并给予每家2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进一步鼓励企业做强做大,继续完善落实当年地方财政总额超2000万元的,按上级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地方分成(80%),用于企业在杭继续投资发展的扶持政策,每年评出10家最佳成长性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商贸企业创塑品牌。对获得国家、省、市授予的名牌品牌称号和市级以上著名商标、“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可享受杭州市品牌、名牌战略相关奖励政策。

  (四)商贸企业在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以及各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开发经营的项目,可享受园区招商引资政策。

  (五)对商贸服务企业的经营性用电实施峰谷平均电价,也可选择峰谷时段电价。

  (六)支持保供稳价,搞活农产品流通。鼓励支持肉菜经营大户和农产品直供大户发展,对农超对接项目和农产品供货基地、农产品批发冷链系统、配送中心等建设改造项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七)支持市级商业特色街、夜市发展。对达到考核要求的商业特色街、夜市,按考核办法予以奖励。

  (八)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杭州休闲购物节,在购物节期间销售额同比超过20%以上的,予以表彰奖励。

  (九)支持商贸服务业企业、社会团体等举办各类展示、展销、促销活动。重点支持列入市计划的各类促销活动,并按照《杭州市发展会展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展办〔2005〕14号)的规定给予举办者场租、策划、宣传费等方面的补贴。

  (十)鼓励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改造提升和搬迁整合。对按规划完成改造提升的市场,给予3-8万元的奖励;对按规划完成搬迁整合的市场,给予10万元的奖励;鼓励支持专业市场向商场化改造升级,对实行统一收银的市场,按照收银系统技术改造投资额的25%给予资助。

  (十一)鼓励大型商场、超市、特色街区引进国内外品牌企业,开展品牌特许经营;对经营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加大对县(市)商贸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各县(市)和萧山、余杭区商贸服务业可享受杭州市区商贸服务业有关奖励政策。

  (十三)支持成长型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鼓励支持担保机构积极申请国家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担保扶持政策,落实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担保补助,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

  (十四)实施人才强商工程。每年开展十大商贸服务贡献功勋企业家和十大商贸服务精英评选活动,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对商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各行业职工的技能培训,并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

  (十五)加大商贸整体促销宣传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开展杭州商贸整体促销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支持杭帮菜、老字号、特色商贸品牌到国内外进行展示和交流。

  四、保障机制

  (一)规划指导保障。出台并实施《杭州商贸“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纳入杭州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引导全市商贸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保障。成立杭州市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应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三)工作合力保障。各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保障合力。市贸易局牵头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区、县(市)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职责的分解、检查、考核等;市发改委、旅委、经委、农办、财政局、统计局、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会展办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的建设。

  (四)考评激励保障。按照总体目标和任务,建立对各区、县(市)社零目标和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制的考评奖励制度,开展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和“十二五”期末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奖励。

  (五)监督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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