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政策库
 
杭州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hwyst.hangzhou.com.cn  2011年07月19日 10:14:18 星期二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接收6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杭就业的目标,近日杭州发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不断推进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切实落实现有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成长期大学生创业企业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大学生创业园等平台建设;要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实施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进一步实施大学生见习计划,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加强创业培训,鼓励大学生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开辟和拓宽就业渠道,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计划,深入实施农村和社区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继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和参军入伍,开拓网上创业就业新渠道。

《通知》强调,要重点做好杭州本地生源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做好登记和就业推荐工作,加强对未就业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工作;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进高校计划,切实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的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招聘活动的安全保障、落实预案措施。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张洁君 编辑:周曦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20余阿拉伯国家代表考察“杭网议事厅”(图)
·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考察“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获市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奖”
·黄坤明新春慰问杭州网 向网民拜年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年度红旗窗口单位
·我市民主民生平台建设专题会议召开
·叶明要求我市各部门用好“杭网议事厅”平台
·“杭网议事厅”开通一周年受到各界好评
·“杭网议事厅”获倾听民意广纳百言奖(图)
·许勤华批示要求给予“杭网议事厅”更多重视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