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是腾新房地产开发公司
合同里变成了“香颂藕香居”“赞成”的字样也没有了
合同条款对购房者付清款项有约定,但是对开发商提供贷款手续没有约定
开发商将购房款打到公司自己的账户没有直接打到监管账户
浙江省2010年11月1日出台规定,首付款要打到银行监管账户。腾新房产公司在收取他的首付款时,将首付款打到了开发公司自己的账户,并没有直接打到银行监管账户。
开发商解释说为了方便购房者,款先打到公司账户,然后由公司统一将款再打到监管账户。
按规定,开发公司就应该直接将购房首付款打到监管账户,即使事后再打到监管账户其行为已经违规。开发商表示今后会按规定办理。
我付了购买地下停车位的钱。停车位怎么就没有了?
何先生说我已经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可是这个物业合同上,何先生的地下停车位变成了无。
何先生说:“当时的房价打折后是8000零一点一平米,我加了500多元一平米,我实际付的钱8600多元一平米,其中就包括购买了地下车位的钱。开发商却把我购买的车位写成赠送的,并给我一份补充协议,可是这物业合同上我的车位又变成无车位了。这样我是有点害怕的,等到交付时你不给我停车位我怎么办?” 开发商售楼部工作人员解释,车位现在没有定下来,所以这里没法填上,但是交付时一定会给车位的。
“车位的具体位置没定,车位是有的为什么也填了没有呢?万一物业不承认我怎么办?”何先生说。开发商的售楼部工作人员坚持说不会有任何问题。
那么,何先生遇到的这些事是不是存在问题呢?杭网记者一一做了调查了解。
余杭房管局备案名称就是藕香居
余杭房管局证实,腾新房产公司和赞成房产公司的关系确实是合资的,赞成出资占60%,在房管局备案的名称是腾新房产公司,名称就是藕香居,也没有赞成的字样,对外宣传是不是能加上赞成,要不要告知消费者这是工商管辖的范畴了。
开发商备案的名称是藕香居,而且这个藕香居是联合开发的,这一点何先生说从来不知道。
“我就是冲着赞成的品牌才买的,当时这里的房价也没有这么高。如果不宣传是赞成我根本就不会买这个房子。”何先生说自己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何先生告诉杭网记者自从买了这套房子由于贷款办不下来之后,多次找开发商他们都不理不睬,现在还是办不了贷款所以要求退房。开发商说退房是不可能的。
律师:开发商宣传应该要告知详细情况
泽大律师事物所钱梁律师:“开发商在销售时应该要告知购房者该项目是联合开发项目,因为开发商的品牌对消费者的购房的选择,价格和信誉度都有影响的,如果不告知则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杭州市工商局:“具体情况要了解后才可以给出答复”
杭州网记者将此事向杭州市工商局广告处反映,广告处负责人说此事要看消费者手中的证据和资料,在调查了解后才能给出答复。同时他也说到,目前杭州这样的情况也非常多,通过了解后,确实发现有些开发公司存在着一定的误导和虚假的案例。
对于何先生反映的事,他们会让余杭工商继续调查了解。
杭网记者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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