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王楠接受杭网议事厅记者专访
“2016年1月到2月整个杭州市通过110报警平台有关家暴投诉案件是:500多起!”
承接市妇联反家暴项目的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王楠主任则在给出了这么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王楠说,杭州的家暴案中,当事人以外来务工家庭、流动人口居多,城乡结合一带占比在70%左右,如滨江的浦沿、西湖的蒋村、双浦、三墩等,其中浦沿最多,从1月1日到2月29共收到13起家暴报警案例。
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的苏迪亚律师接受杭网议事厅记者专访
“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之前,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其实是很大的难度的。”妇联的法律顾问、长期奋斗在妇女维权道路上的苏迪亚律师在访谈中深度解读了法案中涉及的“告戒书”和“人生保护令”两款法条,“实际上,‘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杭州已有实例。
杭州有位女性,十多年来因遭遇家庭暴力报警30多次,去年她向妇联求助,妇联为她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派出律师帮她起诉离婚。
在这个案子上,杭州法院首次因家庭暴力而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殴打、威胁女方,妨碍女方正常生活。
苏律师说,新法还创设了告诫书制度。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同时,对已经被告诫过的加害人,二次暴力的将从重处罚,告诫书还可作为法庭证据,从而起到法律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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