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媒体联动
 
让爱车春节“打零工”赚钱 看上去很美可风险也不小
hwyst.hangzhou.com.cn  2015年02月04日 08:00:22 星期三

    律师:一旦造成事故,车主可能负连带责任

    虽然小张租到了车,终于能顺利回家了。可是,这种P2P租车到底合不合法?有没有隐患呢?

    对此,PP租车和宝驾租车的解释都大同小异。

    首先,他们认为汽车租赁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属私益范围内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章节的调整 。

    其次,强调了其性质上属于私人汽车租赁,是一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出租、使用车辆达成的合意。

    并且,认为P2P 私人汽车租赁不属于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它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

    不仅如此,宝驾租车再次强调自己作为私家车分享平台,其服务关系和签订的合同,属于第三方与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形成的中间合同关系。

    看上去,这好像属于私人间的买卖,在市场经济时代,确实没有必要过多苛责。

    可是浙江沁地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建中律师认为,P2P租车合法性的解释其实是在偷换概念。

    “按照现有的法律来说,P2P租车应该是不允许存在的。”金建中说。“他们称这种租赁行为是私益范围内的行为,可是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不能够危害到社会的公共安全。车辆始终要进入公共道路驾驶,还是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险,产生各种后果。这就不是私益范围内的行为了。”

    也有不少车主担忧,如果碰到租客酒驾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租客本人又无力偿还,这时候该怎么办?

    金建中说,“这就是这种租车形式的现实风险,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救济措施,只能自己吞下苦果,最后还真有可能是私家车主自己买单。”

    车管局:私家车从事汽车租赁属违规行为

    互联网租车平台的大量涌现,在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租车行业和社会带来了一些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

    今年1月,交通运输部发声规范“专车”服务,禁止私家车用打车软件拉客,并要求各类“专车”软件公司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进行规范经营。

    而早在去年8月,针对租车软件急剧扩张的形势,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租赁企业规范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汽车租赁行业相关规定。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严禁私人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给那些通过吸收部分私家车来运行的租车软件下达了“逐客令”。

    “互联网信息技术确实为传统的租赁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任何租车平台和软件的开发、使用都要按汽车租赁行业的相关法规要求来运作。”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汽车租赁处处长黄文伟强调说,汽车租赁公司不能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从事车辆租赁经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租赁公司要取得经营备案;二是车辆要取得租赁车辆备案。

    因此,当前部分租车平台和软件为消费者提供的车辆中,有多少是真正符合要求并受法律保护的,这无疑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通俗来讲,就是车辆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要和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一致。”黄文伟表示,私家车是肯定被排除在外的,“哪怕是企业法人的个人车辆都不能参与租赁经营,更不要说是挂在个人名下的私家车了。”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见习记者 金洁珺 记者 钱祎 编辑:高婷婷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走进市民之家聆听新年新期待
·2014年记者节 杭州网记者进社区
·“杭网议事厅”获2013年度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 杭网议事厅“社区服务岗”荣获杭州新闻奖
·“杭网议事厅”走进白杨街道 望公交更便捷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