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用车本是为照顾残疾人而设,但现在大搞非法营运,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人为的给市区交通添堵,也反映了政府某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更给创造文明城市抹黑。现提出如下整治建议,仅供参考。
一、残疾车应设计成一座式的,从设备上堵死载客的可能。
二、如残疾人行动确需有人陪同,经严格审核后,可配双座式的残疾人用车。但需提供有二人担保的承诺书。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是: 一旦查到营运,罚款5000-10000元;如营运人不肯罚款,则由担保人支付。
三、发现非残疾车持有人营运,必需从重惩处,至少罚款20000元以上;对持有人也应相应处以罚款。
治乱必需施以重典,隔靴搔痒是无济于事的。人道主义不是慈悲,是有底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