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杭州市区的许多国有、集体企业已改制成私营企业,当时的土地使用是划拨的,土地使用证年限定为五年。而在2010年政策发生变化,土地的性质由划拨变为租赁和土地使用证期限由五年变为二年。这两点变化对私营企业经营带来不便,一方面需要新增一笔土地出让金,给企业增加负担,另一方面企业贷款更为不易,土地证使用期限到期这一年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往往不给企业一年的贷款期限,而只给半年的贷款期限,对私营企业进行银行贷款极为不便。
为此,在杭的私营企业主希望这种情况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关注的愿望十分迫切。他们建议:
一是土地出让金适当优惠;
二是在当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困难的特殊时期,土地使用证期限恢复到五年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