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问题是近年来逐渐浮现并日益受到关注的一个现象。为保障“失独家庭”的生活,杭州市已出台了失独家庭扶助政策,并且形成了动态增长机制,但是在人口老龄化愈益严重,一般家庭的养老负担都日见沉重,需要以居家养老为主要模式的今天,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无疑仍显不足,也远未形成一个体系。目前失独家庭面临的问题如下:
一是缺乏对失独父母的心理干预。失独父母很难走出失独的心理创伤。很多失独父母出现失语、沉默,远离社交等心理障碍,特别在传统节日,往往出现躲避亲友的现象。缺乏对失独父母的心理干预,常常会再次发生悲剧,这方面的例子已屡见不鲜。
二是缺乏专门机构应对失独现象。由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原因,社会面临着负责失独老人养老的职能部门不明、多头施策、政出多门和政策碎片化等问题。从而导致失独家庭有了问题,往往不知道去哪寻求解决,从而更增加了失独家庭的无助感。
三是养老问题将成为失独家庭的最大恐惧。根据一项对杭州市失独家庭的统计调查显示,50周岁-60周岁的失独老人约占全体的30%,而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占到了40%以上。失独家庭人员年龄整体偏大,家庭养老已经是不可能实现的方式,而目前社会养老机制尚不健全,使失独老人对养老问题充满恐惧。
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精神慰藉与心理干预。建立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加强对失独家庭的抚慰和帮助。由社区基层工作者和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构成一支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通过设立心理咨询公益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等多元化服务,一对一帮助失独家庭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让失独父母重拾生活信心。
二是明确专门管理失独家庭的机构。失独家庭是个较为庞大的社会群体,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牵头负责对失独家庭的服务工作,承担失独家庭的医疗、养老、丧葬等事务的处理,解决失独家庭病有所护、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建议将“失独”家庭养老列入民政部门的管理范畴,把这批老人纳入特殊老龄群体的养老范畴。
三是健全失独老人养老扶助机制。一方面,完善政府扶助机制,使“优先让失独老人进入公办养老机构”真正得以落实,并对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大病等失独老人提供护理、医疗补贴。另一方面,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事业,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成立社会养老爱心机构,鼓励社会兴办养老院和专门的失独家庭老年公寓,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失独家庭做解决生活困难。最终形成政府补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的失独家庭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