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网民好建议>网民好建议列表
 
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hwyst.hangzhou.com.cn  2015年11月09日 10:42:50 星期一

近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实施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可以预见,新一波婴儿潮即将掀起。在此背景下,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是充分体现全社会育龄妇女和婴幼儿的关注与关爱的重要方式,建议予以积极推进。

近几年来,在社会各界呼吁下,杭州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情况已大为改善,例如杭州大厦、银泰等高端商场已建有较规范的母婴室。但总体上仍存在数量偏少,宣传引导不到位,标示不明显,配套设施不全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例如车站、机场等地母婴室甚至有被占据为吸烟室的情况,类似问题成为“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进程中的不和谐音符。关注育龄妇女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和维护的力度,既是群众的呼声,也是杭州与国际接轨,推进城市国际化的要求。

为此,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强规划,统筹考虑各类现有公共场所的实际,增建足够数量的、设施配置标准的母婴室。并注重母婴室的维护,制定“母婴室”最低配置标准,实母婴室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提高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增设明显的指引标识,打造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母婴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引导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各类企业等关爱育龄妇女,充分体现杭州市的人文关怀氛围,塑造杭州品质之城形象。

来源:杭州网 作者:黄美丽 吴鸿洲 编辑:徐可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 荣获“2014年度人民建议先进集体”称号
·省政协常委陈琪一行考察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走进市民之家聆听新年新期待
·2014年记者节 杭州网记者进社区
·“杭网议事厅”获2013年度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