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
一、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重要保障。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灵魂工程。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大力加强和不断改进公民道德建设,对于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实现杭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持续推进,全市公民道德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发展态势。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作为建设文化名城和文化强市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内容来抓,颁发了《杭州市公民道德规范》,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和平民英雄评选,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了一系列道德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为成功实现市第九次和第十次党代会所确定各项战略发展目标,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思想保证。2011年,杭州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充分彰显了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成就。但是,我市公民道德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公民价值观扭曲,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违背职业道德和违反社会公德的事件时有发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及时有效地解决,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3.随着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趋势不断凸显、影响日益广泛,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愈加强烈且复杂,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愈加多元且多变,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挑战。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巩固已有成果,积极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努力创新和完善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载体、手段和机制等,把全市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面前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二、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4.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中有关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文明的决定》和《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大力实施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知行合一为导向,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为主要着力点,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杭州特点的公民道德建设新路径新载体,为我市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
5.总体目标: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体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形成守规则、知礼仪、讲诚信、重责任的良好道德风尚,以及公民行为更加文明、人们心情更加舒畅、人际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心态更加健康的良好社会环境,实现全市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与身体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相同步,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相协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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