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民道德建设的活动载体
28.开展道德主题宣传实践活动。以文明礼仪、文明出行等为主题,发动公众参与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交通执勤、礼让斑马线等活动。依托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广泛开展道德宣传。引导公众通过结对帮扶、捐款捐物、走访慰问等方式,积极参与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以及“春风行动”、“春蕾计划”、“大学生助学计划”等社会公益和道德实践活动。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大型会议、大型比赛、重要节庆等志愿服务。在城市地区,持续举办“邻居节”。在农村地区,经常开展乡风评议活动。通过开展各类道德主题宣传实践活动,使公民深化道德认知,强化道德体验,提升道德素质。
29.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服务示范点等创建活动,增加道德考核分值,加大思想道德考核力度,真正将思想道德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广泛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家庭、示范文明户、绿色社区、青年文明号、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服务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谐创建等活动,持续推进军(警)民共建活动和“双拥”活动,扩大精神文明建设覆盖面和辐射面。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公民在亲身参与和耳染目睹中受教育、讲文明。
30.开展十个“十佳” 评选表彰活动。精心组织部署,广泛发动群众,持续深入开展十大平民英雄(道德模范)、十大美德·阳光少年、感动杭城十佳优秀教师、十佳好婆媳等十个“十佳”和十佳公务员(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图书出版、影视拍摄、文艺创作、媒体报道等各种途径和形式,成功树立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大力褒扬先进典型优秀品德。通过开展十个“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发现更多道德模范,挖掘更多道德建设资源,引导更多人从善向善,激励更多公民做有道德的人。
31.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广泛组织开展聚餐团圆、拜年探亲、扫墓敬祖、踏青健身、尊老恤老等各类群众性民俗活动。在“三八”、“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或国际节日期间,举行歌咏、亲子、参观等各类群众性庆祝、纪念活动。通过办好“我们的节日”,利用节庆传统,使人们在节日期间、在节庆民俗文化活动中,增加道德认知,增强道德体验,陶冶道德情操。
32.开展“双千结对、共创文明”活动。深入推进“双千结对、共创文明”活动,动员更多城市文明单位与农村行政村结对共建,通过文化基础设施援建、文化设备和图书音像光碟捐献、文化活动共办、道德建设指导、道德模范巡讲、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等途径和形式,增强农村道德建设资源,提升村民整体道德素质。
33.开展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完善第二课堂制度建设及青少年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建设,通过量化指标考核推进第二课堂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建立第二课堂工作督导制度,调动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第二课堂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大第二课堂活动的推广力度,推广第二课堂电子门票系统,制作第二课堂形象宣传片和宣传网页,方便全市中小学生参观学习。不断拓展活动覆盖面,丰富活动内容,让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愉悦身心、历练成长。
34.实施“春泥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关于深入实施“春泥计划”的通知》,健全农村文化活动室功能,加快建设乡村少年宫和农村户外活动广场,广泛积聚和积极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利用寒暑假期、传统节日和双休日,组织农村未成年人开展学习帮扶、生活帮助、讲故事、观看主旋律电影、文体赛事等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满足农村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加他们的道德认知,为他们创造健康、快乐、安全的成长环境,使他们成长为有文化、有道德的社会有用人才。
35.开展“种文化”活动。积极发动群众、组织团队参加全省千村“种文化”大赛。各区、县(市)及所辖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大力发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乡土文化能人、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类特色乡土文化活动,做到一村(社区)一品、一村(社区)一文化社团、文化活动天天有、文化传统代代传。积极开展村志、镇(乡、街道)志和族谱编修工作,努力保存文化、延续文脉、传承礼俗。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种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发掘传统道德资源,增强人们道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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