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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人信用体系如何更完善?
hwyst.hangzhou.com.cn  2015年07月07日 10:37:54 星期二

  【主持人郑煜】:沟通改变生活,对话推动进步,欢迎收看我们圆桌会,我是郑煜,在本周三,我们杭州市出台了一个,《杭州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那么这个办法的出台以后,预示着杭州将要打造,社会法人守信的一个红黑榜,那么这个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管理办法呢,管理办法又规定哪些内容,节目开始之前,通过一个短片,先来了解一下。

  【VCR】:“守信得益失信受限”,要建立信用杭州,不仅仅靠道德规则,还需要法规的约束力,本周三《杭州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杭州将建立社会法人信用“红黑榜”,对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守信和失信行为,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社会法人信息记录,按照A、B、C、D进行分类,其中A类表示社会法人有良好信息,且无不良信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信用A类的社会法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比如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财政性资金的,优先安排资金,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等,对于信用C类的社会法人,《办法》中规定,将被相关职能部门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取消政策优惠,而被认定为信用D类的社会法人,除了上述惩戒性措施外,相关职能部门,还将在财政预算和扶持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限制。

  此外公用事业单位,受政府委托具有管理职能的,行业组织可对信用C类、D类,社会法人采取惩戒性措施,比如加入行业协会时,实施全面资格审查,在贷款时予以限制,拒绝提供担保业务等,《办法》提出,鼓励自然人和社会法人在进行大宗交易,签订经济合同,开展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或其他活动过程中,查询公共信用信息,降低信用风险。

  【主持人郑煜】:刚刚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我们了解到了管理办法,大致的一些内容,那么于是我们就在想,这个管理办法在我们,信用杭州的建设当中,它会起到什么样的一个意义呢?做好这个社会法人的诚信体系,我们又该做些什么?今天我们圆桌会,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在开始之前我想问一下刘处,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它当时源于一个什么样的背景?

  【杭州市信用办副主任刘伟】:就当前我们国家不诚信的现象,比较突出的。我可以说在座的每一个人,包括电视机前的观众,也都是不诚信的受害者,现在就是面临是一个,加强诚信建设,那么我们在这个情况下,在这个背景下,那我们要提出这个信用建设,那么信用建设关键是什么,关键是要对失信的行为,要进行制约,信用杭州建设从2002年开始的,我们一直在推进这项工作,首先就是我们建立一个,杭州市公共信息平台,我们汇集了政府部门,在行政履职过程当中,产生的信用信息,那平台建设好以后,需要各个部门要加大,对信用信息的应用,你们在生活当中,政府部门在行政监管当中,企业和企业的交往当中,要查询这个平台里的信息,比如说一位法人,他有严重地欠税信息,那么要加大对他的惩处,加大对他的联合监管,下一步要推动什么社会应用。

  【主持人郑煜】:您刚才谈到了这个话题,其实今天在我们节目当中,社会法人其实就有三位。我想问一下,你们看了短片,听了刘处的简单的介绍,你们对于管理办法,你们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

  【杭州建华文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CEO戴海洋】:我也看了管理办法,首先觉得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一件好事情,是一个比较好的开端。首先它是企业的一个信用的通行证。那么因为有了信用的评价之后,对于企业来讲,它对于整个的贸易行为,或者说是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这个信任感增加了很多。其次它是一张身份证,那么有评价之后,它可以跟政府也好,跟企业对等的独立经济主体也好,相对而言,它的地位是比一般提高了,那么同时信用评价,对于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整个企业管理的推动力来讲,包括它的无形资产,这三方面都是有相应的促进作用。

  【主持人郑煜】:您是觉得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你们从事经商的人来说,是起到一个积极作用的。

  【杭州建华文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CEO戴海洋】:对。

  【主持人郑煜】:好的,两位,你们觉得这个法律的出台,对你们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杭州出租车行业协会秘书长许增期】:我认为信用体系规章制度出来,对我们法人组织是一个约束,更是一个促进。作为法人组织,首先我认为要自律,包括企业,自律是很重要的,第二个要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三个最关键的还是政府的监管。

  【杭州市滴水公益服务中心会长花亦缺】:我是站在我们社会组织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首先一个,就是说关于这一类的信息,就是信用的一些评比,现在我们社会组织,每一年也都有面临的,政府部门的。

  【主持人郑煜】:你是会长,你是法人,它就是管法人的一个诚信体系,它对你的这种管理,这个奖惩,对你会起到什么样的影响,好还是不好?

  【杭州市滴水公益服务中心会长花亦缺】:我觉得差不多,有一点积极的意义,我对这个办法真的了解的,不是特别多。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我想借这个机会,因为我完整的,理过这是系统,是一个什么样的系统。这个管理办法,其实有五个核心内容组成,第一个是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我们可以看到的,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用来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的。这个信息是,分良好信息11类,不良信息一共是24类,第三有效期限,作为法人来讲他是三年,企业内部的高管是五年有效。如果有人认为他的不良信息,被输入进来以后,他可以申请修复,那么于是规定了予以修复,和不予以修复的几种情况,那么有了前面几个前提以后,来评价这个信用的等级。信用的等级,我们是四个等级,有良好信息,没有不良信息是A,无良好信息,也没有不良信息的是B,只要有两条以内的不良信息,就是C,三条以上的不良信息,或者说有严重的失信行为的话,那就是D,那么奖励和惩罚的措施是什么呢?奖励的措施是A等的是13种,惩戒的措施C等是6种,D等是12种。我们现在所谓的,社会法人的信用体系,事实上就是政府,把他自己手上掌握的信息,放到这个管理办法里面去以后,分出几个等级,然后政府对企业,采取什么奖励和惩罚的措施。请注意,这是政府的一个评价平台,绝对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信用体系。

  【主持人郑煜】:吴老师这有个观点,我不知道刘处您怎么看?

  【杭州市信用办副主任刘伟】:吴老师对我们的,办法研究的是很透的,概括能力很强,概括的很好。其实办法仅仅是信用体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方面。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是一个步骤。

  【杭州市信用办副主任刘伟】:仅仅是一个方面。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去年到前年的时候,我们出台了将近十部,关于信用建设的管理办法。

  【主持人郑煜】:刚才吴老师说,这第一环里面,其实更多是政府的行政的一些职能,把它划归到这个管理部门里,管理办法里面来,是这个意思吗?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有这么一个色彩吧!这个办法仅仅是一个,指导性号召性,你说能涵盖所有的奖励,所有的惩戒是很难涵盖的。我们有一个管理办法的第15条,各个职能部门依据这个办法,制定详细的具体的实施细则,这样子就更加细了。

  【杭州市人大代表樊德珠】:刚才我听刘处的介绍,这只是我们信用体系建设,系列当中的一块,只是涉及到奖励和惩戒方面,但是它里面又涉及到,信息的采集和提供的问题,在这里我看不到,它到底是怎么来处理这个信息,信息搜集,又是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可能后面有工作实施细则出来。我觉得这个配套,也要马上跟上。

  【主持人郑煜】:您觉得有些内容,在这是看不到的。

  【杭州市人大代表樊德珠】:看不到。

  【主持人郑煜】:还挺模糊。

  【杭州市人大代表樊德珠】:对。

  【主持人郑煜】:好的,方老师。

  【特约评论员、新华社浙江分社副总编辑方益波】:从出发点来说,我是很赞赏的。但是在很多方面,我觉得怎么样能够落到实处。它的有效性,它的科学性,怎么样体现出来?目前我觉得从现在看到的,这个资料里面来说,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另外我也觉得就是,在他的方式方法上,也有可斟酌之处。因为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政府怎么样给它颁过奖,戴过小红花,那么他就有信用了,加分了。但是本身我们各种评比评奖,本来就应该尽量地减少、清理。让他尽量少下去,让更多的老百姓,第三方权威机构,有技术含量的机构来点赞或者给差评。信息产业,智慧城市,智慧治理喊了很多年。怎么样通过这些方式?能够改变过去这些,相对来说比较土的做法吧!然后治理方式,能够有更多的创新。不然的话,也要提防就是把它又沦为,本来就给企业事业单位,有很多授牌的,不要再加一块牌。那你是几星级或者怎么样,多一块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而且会容易出现寻租的可能性。

  【主持人郑煜】:好的,李老师,您怎么看?

  【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李金珊】:我就有一个疑问,政府凭什么来制定,这么一个管理办法。因为他说的是社会法人,当然指企业的也指社会组织的。这个企业的,它有公司法的管理。每一个行业,无论是标准还是什么东西,它都有各个法律在做。我们已经在有法律的情况下,你为什么还要去搞一个管理办法?因为实际上我们现在都在简政放权,都在把各种政府的职能,都在清理。然后我们在一边清理的过程当中,一边在不断地增加职能。其实这个就是增加职能。

  【特约评论员、新华社浙江分社副总编辑方益波】:自我授权。

  【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李金珊】:又自我授权了。因为你把这个办法弄出来,然后我又要来评你们企业。

  【特约评论员、新华社浙江分社副总编辑方益波】:所以要把这个上升到,立法的论证的情况里。

  【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李金珊】:没错,,必须是立法论证才有意义。所以我觉得权力是,可以一个无限生长的一个东西。它的生机勃勃,因为它生长的那个冲动特别大。你知道吗?第三个问题,政府凭什么去评比?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还有怎么评比?

  【特约评论员、新华社浙江分社副总编辑方益波】:怎么评比?

  【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李金珊】:我政府如果是你违法了,我有法律来处罚你,我有相关的条文来制裁你。那么政府凭什么来处罚你?我觉得很奇怪的。

  【特约评论员、新华社浙江分社副总编辑方益波】:就是多挂一下牌嘛。

  【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李金珊】:没有,挂牌是奖励。然后这个奖励,你要依据什么样的那个(法律)。因为我们现在就各个部门,我们在清理各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审核那个权力清单的时候,每一个部门都有无数的奖励权限。这些东西你到国际上,我就觉得我们国家这种,各种评奖是泛滥成灾。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这个就是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出问题。

  【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李金珊】:是啊!出问题了。,然后我们现在还在变本加厉地做这个事情。实际上我们建议,就是要把政府的所谓的奖,政府你是一个公正者,你是一个执法者,你是在依法行政。所谓的行政,它是根据法律来行政的。那你动不动去奖励一些人,动不动去处罚一些人,我觉得你这也是一种自我授权。所以这种问题,如果不根本解决的话,我觉得这种东西没有意义。

  【杭州市人大代表樊德珠】:我觉得这个教授讲的是很有道理。但是我就觉得,刚才就像我们刘处讲的。他介绍这个背景的时候,他可能还有一个没有介绍清楚。因为现在没有立法的情况之下,其实他是按照国务院的一个纲要,就是信用体系的一个评价的纲要。2014年到2020年的一个纲要,他是按照这个,那么由政府部门,他作为一个部门规章的形式,行政法规嘛。在社会先行推广,它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就是目前来讲是一种补充。

  【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李金珊】: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你来制定一个,或者说是一个指导性的,指导方案。要求各个部门或者各个行业,甚至于各个企业。你要怎么做?只是一种指导性质的,但是你现在已经涉及到惩处,涉及到奖励,这就已经不是指导性质的了。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陈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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