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涉及到许多部门,在保障我省食品安全的过程中,浙江省检验检疫局也在进出口食品上通过一系列监管体系,保证进出口食品的安全。
省检验检疫局构建了“2+3+7”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提升把关服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2”就是“两个组织”,在浙江检验检疫局和分支局分别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风险处置决策。“3”就是“三支队伍”,即建立健全专业组队伍、信息员队伍、企业食品安全员队伍。“7”就是“7项制度”:即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控、重点项目检测监控、风险信息收集与报告、国外通报核查追溯、风险预警通报、产品质量定期分析、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处置等七项制度。
建立分类监督抽检机制,促进企业自检自律和优胜劣汰。为了缓解进出口把关能力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减轻优质企业负担、强化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管控、促进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的新要求,推进基于企业质量差别和产品风险有别的分类管理模式建立,确立了企业质量量化定级、产品风险评判、重点检测项目确定、信息化支撑等一系列机制,尝试建立了对出口产品风险进行分类、对企业质量进行定级、不同产品不同企业实施不同监管级别的“二维分类动态监管”新模式,使优质企业和低风险产品得到优待。两年来,通过试点、完善、推广,当前已基本实现了敏感大宗产品全覆盖,得到了企业的广泛拥护,较好地提升了把关与服务效能。
大力推进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构建宏观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逐渐形成了以“十项制度”为核心的示范区建设新模式,落实“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安全保障体系。2011年,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食安委的大力支持下,将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纳入到《“十二五”食品安全规划》,将“每个地市至少建立1个出口食品示范区”纳入到对地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评指标中。
目前,全省(除宁波外)已建立15个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产品涵盖了“水产品、茶叶、蔬菜、食用菌、蜂产品”等我省出口大类产品,占出口产品总量的60%以上,出口食品的合格率达到了99.96%,出口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