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年2月2日是第19个“世界湿地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建立10周年纪念日。国家林业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杭州西溪湿地共同举办“湿地,我们的未来”主题宣传活动,旨在诠释湿地与人类相互依存的关系,倡导湿地保护从青少年抓起。
从1997年开始将每年的2月2日确定为世界湿地日,是国际湿地公约常委会于1996年10月作出的决定。目的是希望各级政府机构、组织和广大有识之士利用一切机会,开展各种保护与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湿地价值与效益的认识,促进湿地资源的更好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公约是针对特定生态系统自然保护的全球性公约,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全球各国政府间的共同合作,保护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特别是水禽和它赖以生存的环境。首个全球性政府间湿地保护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于1971年在伊朗的拉姆萨尔签署。
我国于1992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湿地保护越来越引起党和国家的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关注。
“湿地,我们的未来”这一主题充分体现了湿地作为“自然之肾”对改善环境、人类生存的重要作用。本次湿地日活动放在杭州西溪湿地举行,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作为全国首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经过10年的探索和建设,保护和利用并举的“西溪模式”已经成为国内外争相效仿的样板。西溪湿地先后获得20余项国家级荣誉,前国际湿地公约组织秘书长皮特•布里奇华特西溪考察后认为:“西溪湿地综合保护这项宏大工程,已经为全球其他湿地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也为21世纪全球各地进行城市中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模式”。
本次湿地日活动期间,还举办了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国家湿地公园创立十年经验交流座谈会。履约委会议上,20多位成员单位代表、国际重要湿地代表共同分享了重要湿地案例介绍,回顾2014年履约工作并讨论2015年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来自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湿地保护中心主任、国家湿地公园约120名代表就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