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在杭州,仅主城区的社保参保人员就达390多万人,但这些社保基金,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近年来,骗取社保基金的案件时有发生。
今天(5日)杭州市检察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打击社保基金诈骗犯罪的工作情况。
已判刑78人 挽回损失630万元
2014年底,杭州市检察院主动牵头与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建立打击骗取社保基金联动新机制。
该机制运行以来,杭州市人社部门对全市2100多家医保定点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3件,超过前三年移送线索总数的2倍。
其中,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9件,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经审查起诉已判刑78人,涉案总金额13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损失630余万元。
2015年,浙江省检察院专门发文,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该机制。
发布会现场
公司高管虚报孕妇信息 骗取生育津贴等400余万元
人社局:骗取社保的手段日趋隐蔽
检察院表示,近年来通过串换药品、伪造虚假处方等套取现金,伪造“身患绝症”病历办理提前病退等方式骗取社保、医保基金的行为屡禁不止。
杭州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祖国也表示,犯罪分子骗取社保基金的手段日趋隐蔽,方式不断翻新,涉案金额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参保人员与两定机构勾结骗保的新情况。
陈静是杭州某公司管理人员。2009年起,陈静利用其在公司管理上的职务便利,虚构、虚报雇用向某某等12名孕妇员工的信息,以缴纳少量社会保险费、领取生育保险金后停止交费等手段,申报和骗取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用等共计30余万元,并通过申请转拨支付到其他公司套取现金。
尝到甜头后,2010年4月起,陈静以其母亲张某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另外三家公司,并在公司尚未实际用工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获取朱某某等141名怀孕妇女信息,同样以上述手段,骗取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用等共计390余万元,并以报销生育费用的名义,将少部分骗得的津贴支付给为其提供信息的人员和产妇,其余大部分则占为己有。
今年10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静有期徒刑14年。
查“内鬼”!已有6名社保工作人员被追究刑责
众所周知,申报、审批社保、医保金需要多道程序,但为何会有人能顺利闯过关卡,屡屡得逞,长期骗取社保基金,这一点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深思。
在加大打击骗保刑事案件力度的同时,杭州检察机关注重深挖骗保刑事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人社部门个别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切断利益输送链,肃清骗保犯罪源头,已有6名社保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临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临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郑勇、褚云夫妇滥用职权、受贿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例。
郑勇原是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一名主任科员,2008年至2013年间,郑勇单独或伙同在临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失业保险科工作的妻子被告人褚云,利用二人负责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务之便,与被告人陈亚萍、倪沛强等人(另案处理)事先通谋,由上述人员提供医院癌症病历、病理报告等虚假申请资料,为58名不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假病退手续,造成国家社保基金直接损失350余万元,郑勇单独或伙同褚云从中收受好处费50余万元。
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案、起诉,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郑勇、褚云有期徒刑13年和8年。以行贿、诈骗罪分别判处另案中的被告人陈亚萍、倪沛强有期徒刑16年和14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
“此类骗保案件通常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影响大,这些‘蛀虫’置法律和职责不顾,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损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检察机关对此绝不姑息。”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