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十三五” 落实六大任务
“十三五”是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浙江省实现“五水共治”决胜目标、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时期。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的工作思路是: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的理念和“节水就是减排、节水促进增效、节水惠及民生”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浙江省水资源水生态保障能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水平,保障群众的水需求。
围绕“十三五”总体目标,按照国家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将重点落实“十三五”期间,浙江省重点要落实六大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乡水资源保障水平
重点解决部分江河源头区和局部地区缺水问题,完善城市备用水源体系,努力让更多的群众喝上更优质的水。
在盘活现有水资源存量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丰水地区水资源潜力,更大程度提高浙江省区域间水资源配置能力,基本形成“多源共济、库供为主、联调互补”的供水格局。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基本与城镇同步,农业“两区”全面达到旱涝保收相关标准。
二、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
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和预警能力建设,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接近或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或总量红线的区域和流域,采取限制和暂停审批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等严格的管制性措施。
全面落实规划和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加大高耗水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禁止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承压地下水,限期封闭承压地下水井。
三、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启动第二批20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强化价格杠杆作用,实施分类水价和差别化水价,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落实节水“三同时”要求,推动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发布实施《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加强用水需求侧管理,推动重点领域节水,加快转变用水方式,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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