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防官方微博辟谣。
杭州网讯 2016年3月21日下午,在杭州某知名论坛上,网民“吴六子”发了这么个帖子——杭州梧桐公寓着了!说是在朋友圈看到文一路和学院路交叉口梧桐公寓一栋公寓楼着火,现场画面恐怖。
当天傍晚,杭州市公安消防局辟谣,表示并未接到相关报警,并希望广大网友不要信谣、传谣。
事实上,该火灾发生在3月18日下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一楼盘外侧墙体保温板起火,近20辆消防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援,最终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今天下午,记者从西湖警方了解到,网民“吴六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西湖警方告诉记者,3月21日下午4点34分,西湖警方在网上巡查时,发现网民“吴六子”在7分钟前以“杭州梧桐公寓着了”为题在杭州某知名论坛发帖,反映称其在朋友圈看到杭州文一路和学院路交叉口梧桐公寓一栋公寓楼着火,现场画面恐怖。
从“吴六子”发帖到民警发现该情况的7分钟内,有668人次阅读,3人次回复。
发现该情况后,西湖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对信息真伪性开展调查。经查,帖子内容不实,是发帖人吴某因博眼球杜撰发布。经审查,吴某(男,20多岁,浙江庆元人,在杭打工)对其发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因吴某发布谣言行为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西湖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该吴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
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