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7年12月法定传染病疫情。
2017年12月(2017年12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8894例,死亡29人。
甲类传染病无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5种传染病共报告9880例病例,死亡29人;
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梅毒、淋病、病毒性肝炎、猩红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5.59%。
同期,全省丙类传染病共报告39014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病例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8.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
什么是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城市2小时内,农村2小时内电话报告防疫站。
《新法》规定,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甲型H1N1,按甲类传染病处理。
什么是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
什么是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一月是一年中最冷的时节,流感、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轮状病毒、诺如病毒等导致的其他感染性腹泻病进入第二高发期,H7N9流感进入季节性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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