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新闻发布>最新发布
 
浙江开学复课“倒计时” 省疾控中心为学生、学校健康防护“支招”
hwyst.hangzhou.com.cn  2020年04月03日 17:36:47 星期五

杭州网讯 今天(4月3日)下午3点,浙江省举行第四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场所,易感人群集中,易导致交叉感染,社会关注度高。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章荣华在会上介绍,省疾控中心已组织编写并通过浙江健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指导手册》中小学校版和高校版两本手册,教育厅防控组也作为文件附件印发了。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健康习惯

尽量采取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

章荣华提醒,学生在上学途中和在校期间要注意以下各方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学生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请假,及时就医,不应继续上学。学生家长或共同生活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也要及时告知学校。

上学途中学生应尽量采取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要留意周围人员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学生进校时要有序接受学校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前后间隔一定距离,如有咽痛等身体不适要主动告知;

在校期间加强手卫生,佩戴口罩前、摘脱口罩前后、饭前便后、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等情况下,都要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要教会学生掌握七步洗手法,洗手时,注意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清洗,洗手总时间至少20秒;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对着他人咳嗽,避免用未清洗的手触摸眼、口、鼻;教室要加强开窗通风,课间休息时,不扎堆,不打闹,尽量避免面对面近距离接触;

鼓励分时、分餐,创造条件不集中就餐。就餐时,学生排队时要自觉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一人一具,分餐分盘,错位就坐;放学后,不聚会、不聚餐,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对幼儿园小朋友,家长要关注其每日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要及时告知老师并请假就医。对于从外地回来上学的学生,如要乘坐火车或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返校,要妥善保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另外,学生在饮食、运动方面,要注意食物多样,保证充足的营养,在校期间也要多参加户外活动,锻炼身体,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

学校要做好健康防护举措和健康宣教

对于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14天

章荣华表示,开学复课后,学校每天上午、下午给师生测温2次。师生每天进校时检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应与其他师生接触,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快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入校时无家长陪同的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学校要立即通知家长,并将学生安排在(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暂时隔离,尽量安排在最短时间内由家长或学校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要立即调查患病学生所在班级的师生近期是否出现类似的症状,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在校期间,师生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校应第一时间将这些师生转移到学校临时隔离点,同时找到与这些师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叮嘱这些密切接触者带上口罩,就地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得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与此同时,学校要做好健康宣教,稳定师生情绪,避免引起恐慌。如果是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需要由有关部门安排进行集中医学隔离。

对于已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疑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者,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再返校(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可返校)。

在上述过程中,师生如有呕吐物、腹泻物、垃圾、接触过的物品,学校应当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严格消毒处理。对划为疫点的场所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配合卫生部门完成消毒工作,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

对于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14天,同班级及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以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根据卫生专业机构的评估,确定全校其他班级学生的风险,确定是否采取停课等相关措施。

来源:杭州网 作者:首席记者 林海燕 编辑:徐洁
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线下办理地址更新,37个全部都在这里啦! 开学要不要戴口罩?学生发热发烧怎么办……答案来了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入选中央网信办“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杭网议事厅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热心网友称赞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民之家”2016年度“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称号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民之家”2015年度“红旗窗口”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1 - 2019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