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杭网议事厅>>热点热议>>“消费与安全”维权3·15杭网在行动>>杭网维权>>

杭网追踪:网友去泰国做了个“乌龙”SPA?

2011年12月14日 10:51:54 星期三  杭州网

    消费者:我没有享受到服务 要求全额退款

    淘宝店:预约好的服务 “no show”也要付钱

    “我花了600多元钱却没有得到任何相关服务。”周小姐最后表示,她明明没有享受过这个SPA服务,没有理由要支付这个费用。店家的各种说法都是推脱之词,她不能接受。如果淘宝店家不能把615元全额退还给她,她将继续维权到底。

    为什么周小姐没有消费却不能全额退还SPA服务费用?

    店主沙沙说,他们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必须跟SPA会所提前预约,几点几个人,要得到会所确认才可以。“在预定好以后,我们要提前半天时间把费用支付给会所。这笔费用是由我们先预付给SPA馆的。如果之后客人no show(不出现)的话,这笔费用SPA馆也不会退还给我们的,这个跟酒店的no show政策完全一样。”

    维权律师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改变合同内容

    淘宝客服:消费者要保留好与卖家的沟通记录

    没有享受到服务,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发生类似此事件,应该怎么处理?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双方都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进行有效及时沟通。”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晓俊介绍, 根据合同法总则规定,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

    “现在根据卖家的说法,当时只是答应帮周小姐协调更改时间试试,并没有明确承诺可以修改时间。”吕律师提醒消费者,在预订此类商品时,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比如说涉及到服务时间要变更等问题,一定要明确是否可以变更,如果不能变更应该怎么处理。  

    吕律师认为,周小姐在没有明确得知自己可以变更服务时间的前提下,主观上自认为已经变更成功,进而导致自己的损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对卖家来说,如果真的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那么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周小姐未能变更时间,比如通过手机短信、淘宝留言、电子邮件等,以尽卖家的义务。

    淘宝公关部负责处理维权投诉事务的工作人员小陈告诉记者,目前有关服务类商品的网购投诉还比较多。淘宝也借杭州网提醒消费者注意,购买此类商品要挑选口碑好、信誉度高的卖家;在确认购买前,要对购买的注意事项或买家须知条款进行认真阅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与买家发生纠纷进行维权时,与店家的沟通方式也有讲究。“像周小姐这样直接通过电话与店主沟通,我们第三方在取证的时候就会有困难。”小陈建议,消费者可以使用淘宝旺旺等聊天工具,并保留好双方的沟通记录,以备今后协商、调解或维权上诉时取证之需。    

  (如果你想咨询、投诉、建议,可以登录“杭网议事厅”,我们将尽力为你解难。)

作者:记者 童文洁 实习生 何卉子 编辑:谢洁青

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策划/编辑:周曦 赵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