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金银湖的市民袁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为装修新房,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燃气灶,还没用过,钢化玻璃面板就出现裂痕,为此他多次找卖方和生产厂家协商,但双方处理起来却“不太上心”。 袁先生说,他家燃气灶是2012年5月在网上购买的。收货时燃气灶外观没有损伤。因是为新房准备,燃气灶一直未使用。上周一,他准备安装时,却发现燃气灶的面板上全是裂痕。 为此,袁先生拨打了网上经销商的客服电话,对方告知他首先需在网上提出“退换货申请”。随后,袁先生按照客服的要求操作提出了申请。第二天,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客户收到商品15天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由该网站经销商负责。但袁先生购买的燃气灶已超出规定时间,因此应由商品厂家负责售后。 袁先生又与燃气灶的厂家联系,后被告知,厂家已将售后授权给经销商,因此售后问题应由经销商负责。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了袁先生购买的燃气灶经销商和厂家的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了相关情况。 随后,该厂家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本报记者称,该公司已告知袁先生,会立即为其更换一台新燃气灶。此说法也得到了袁先生的证实,他对此处理方式也比较满意。 律师说法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钢表示:根据《消费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论是生产商和还是经销商都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解决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