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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发布“双11”预警:网络消费要审慎、理性

2013-03-08 15:14    杭州网

去年“双11”的淘宝交易量已经突破52亿,又一个“双11”临近,各个电商都摩拳擦掌,许多消费者也跃跃欲试。浙江省消保委就目前电子消费节(11月11日)的具体情况发布“双11”预警,提醒消费者警惕先涨价后降价、价格虚高、网店服务缺位、快递变慢递等消费风险以及消费陷阱,提醒网购消费者理性、警慎消费。

根据省消保委介绍,针对前段时间国内电商大战的诸多问题,以及去年的“双11”等相关情况消费者在参与电商活动中面临许多消费风险以及消费陷阱。

一类是商家先涨价后降价,价格虚高,商家先涨70%,再降50%,看似对折,实际比以前更高;第二类是低价缺货。看似非常诱人的价格,却一直处于卖完或者缺货的状态。三是网店服务缺位,由于大量的交易额,至使网页卡壳,销售人员服务不到位等。第四类快递变慢递,由于突然增大的交易量,导致快地公司工作负荷成倍增加,降低快递效率,甚至出现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针对目前广大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热衷性及交易形式的特殊性,分析历年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后,浙江省、杭州市、高新区(滨江)三级消保委联合向全国网购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消费者急需货品时要注意避开高峰。根据历年情况分析,为避免活动当天交易量集中性的猛增,物流压力引发的包裹滞留问题,消保委提醒广大网民如果是急需急用的商品,建议避开高峰,另外最重要的环节是验货签收,贵重易碎的商品,务必验货后再签收,避免事后提出商品破损、少件、空包裹等问题,造成维权有理无据举证窘境。如果在收货的过程中,遇到延迟发货的情况,消费者可在联系商家无果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电商客服寻求帮助。

同时,消费者支付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网络安全一直以来是阻止广大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重要因素,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采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这样可以有效屏蔽钓鱼网站,同时要及时升级电脑的杀毒软件并定期杀毒;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MSN/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给你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不要轻易支付第三方给你的非所需商品的链接。

浙江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也要加强维权意识。在收到商品应及时验货试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建议先申请退款,电商企业平台本身有自己的维权途径和维权团队,如果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建议先通过平台发起维权投诉,及时提供相应的凭证,等待平台商客服的介入。

对于网络的消费纠纷,要及时取证,及时截取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可向省市区三级消费者组织或者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来源:    作者:记者 陈瑜艳 通讯员 韩志斌    编辑: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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