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杭网原创|房产|汽车|图库|宽频|娱乐|旅游|科技|家居|公交|时尚休闲|消费头条|新闻|论坛
现行《办法》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中断缴费时间在1年(含)以上3年以下的,医保基金承担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累计中断缴费时间3年(含) 以上的,医保基金承担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当时出台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有病来参保,无病不参保”等选择参保的问题,实践证明对促进参保扩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随着我市医保政策的完善,本市户籍的参保率已达98%以上,取消这一制约措施的时机已成熟。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