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就2010 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其中提出了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出口环节、流通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的整顿要求,同时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禽畜屠宰整顿、保健食品整顿等方面也有详细论述。
在关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出口环节、流通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的整顿方面,《通知》都从严格制度审批、强化监督检查、细化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工作部署。近期,市相关部门也将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组织开展对桶装水、乳制品、豆制品、食品包装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在食品进出口环节全面清查已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在食品流通环节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全面完成小食杂店、小菜场规范整治工作;在餐饮服务环节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通知》还提出要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并在这些方面不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力求从根本和长效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通知》最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做好信息报告,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督查评估,确保整顿效果。同时就这四个方面的要求进行具体阐述。
据悉,为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认真落实各项整顿任务,全面完成两年整顿工作目标,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57号)精神,特制定出台了《杭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全力部署2010 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