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政策库
 
擅改房屋用途将受重罚
hwyst.hangzhou.com.cn  2010年07月02日 14:21:16 星期五

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规划》)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规划》中提到,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况,将受到重罚。对于无证施工,造价越高则罚得越多。

《规划》提出,房屋所有权人要按照规划许可用途使用房屋。如果的确需要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要在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途临时改变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其中,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要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而且,申请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明明知道对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还提供施工图纸造成违法建设,相关部门将对设计单位进行重罚——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更严重,将由原发证机关依法降低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如果相关单位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发放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部分所在单幢建筑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如果相关建筑侵占了城市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场所)用地等行为,按照规定,最高也将被罚单幢建筑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十。

如果大家有建议,可在今年6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来讲一讲。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编:310026;电子邮箱:fzb@hz.gov.cn。

来源:中国杭州 作者:徐墉 编辑:陈焕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入选杭州生活品质总点评年度区块
·王国平对“杭网议事厅”未来发展提出期望
·王国平调研杭网议事厅
·杭州网荣获市委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 贺国强考察“杭网议事厅”为民服务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要加大对杭网议事厅的宣传
·蔡奇:发挥杭网议事厅等沟通平台的作用
·呼和浩特考察团到访“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受到网友追捧
·开通至今“杭网议事厅”点击量超180万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