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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推进“十二五”期间“菜篮子”工程建设
hwyst.hangzhou.com.cn  2011年03月26日 13:16:07 星期六

  三、建设重点

  (五)改善设施条件,提升生产供给能力。

  以改善基础条件、配套生产设施、提高装备水平为重点,加强基地建设。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重点是大棚温室(菇房)及其配套设施、喷滴灌和微蓄微灌设施、检测和冷藏设备、小型农机具、农田基础设施配备等;畜禽生产基地的建设重点是饲喂、育种、防疫、防暑降温、消毒、废弃物综合利用、视频监控等设施配备;渔业生产基地的建设重点是鱼塘清淤改造、水电配套基础设施和新型高效增氧、自动投饵、水质检测监控及其辅助配套设施配备。通过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增强基地抗灾减灾、恢复生产和保障供应的能力。

  (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健全“菜篮子”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规范的生产档案,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二是全面推行“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销地有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产销衔接配套机制,建立“信息可得、身份可查、风险可控”的全方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是严格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实现区域性及规模基地检测室、检测设备和人员配备全覆盖。四是强化品牌建设,引导“菜篮子”基地建设主体创建企业品牌,打造质量稳定、市场知名度高的“绿色”品牌,着力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七)培育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

  积极培育新型“菜篮子”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集中,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投身“菜篮子”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菜篮子”生产。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全程统一服务,鼓励工商企业尤其是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开展产销对接,在实现产销一体化的同时,实现农产品的高效流通和农民增收。

  (八)应用先进技术,提升基地生产水平。

  支持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在“菜篮子”生产基地建立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区,开展良种良法的研究和示范工作。扶持建设一批以育苗(秧)中心为重点的种子种苗基地,充分发挥现有“菜篮子”基地的优势,不断拓展提升,带动基地区域集聚发展。加快优良品种、节水灌溉、设施种养、生态循环、气象自动测控报警等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广步伐。推进农作制度创新,大力推广立体、循环、轮作等高产、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依托门户网站资源,建立集产销、农技、气象等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工作站,大力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努力提高生产者技能和技术到位率,不断提升“菜篮子”基地生产水平。

  (九)完善流通体系,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不断完善“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网络体系。加强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交易枢纽作用,规范市场管理,强化市场功能。重点突出蔬菜、猪肉、水产、家禽、禽蛋等五种“菜篮子”主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保障。继续实施超市(生鲜)、农贸市场和“菜篮子”连锁门店的规范、改造、提升工程。注重完善市场检测、交易设施和配送中心等“菜篮子”商品流通设施设备,进一步理顺“菜篮子”商品物流链条,减少流通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确保市场供应。

  (十)加强产销衔接,确保流通便捷畅通。

  确定一批“菜篮子”重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联系点,互通信息,把握产销趋势。密切产地与销售地、生产与营销企业间的有机衔接,开展多种形式的农商对接,鼓励“菜篮子”基地面向城区农贸市场、超市、社区、单位和消费者开展各种形式的直供直销和微利平价销售,维护市场稳定。发挥物流中心调节功能,做好本地菜上市和外埠蔬菜跨省际运销工作。引导批发市场组织信誉好、调运菜源能力强的贩运大户实施运销,稳定运销关系,加强与主产区的产销衔接,建立反应灵敏的产销对接和运销链接网络,拓展进货渠道,增加进货数量,提高市场蔬菜有效供给能力。

  (十一)完善应急预案,平抑价格异常波动。

  建立“菜篮子”主要生产基地和骨干营销企业信息监测网络,搭建产销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菜篮子”主要商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科学预判市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菜篮子”商品产销和供求情况。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对市场异常突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不断完善并调整《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鼓励“菜篮子”商品实施有效调运。

  (十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调节功能。

  不断创新机制,强化“菜篮子”工程应急生产和市场调节功能。一是建立应急生产和上市机制。对确定的“菜篮子”基地,由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建设主体签订责任书,明确基地应急生产、应急上市和落实淡季、灾后生产计划的义务。在灾期和淡季等“菜篮子”产品供应紧张时期,应迅速组织应急生产和应急上市,基地“菜篮子”产品应首先满足杭州本地市场供应。二是建立生产储备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和生产主体相衔接的“菜篮子”鲜活产品储备制度,以速生叶菜和生猪为重点,按照保障杭州主城区重点“菜篮子”产品基本供应的要求,落实“藏菜于棚”、“储猪于场”、“存鱼在塘”计划。建立叶菜种子储备制度,年储备4000公斤速生叶菜种子,确保灾期、淡季市级叶菜生产功能区应急生产的种子需求。三是建立流通储备机制。确定一批“菜篮子”商品经营骨干企业,签订保供协议,保障市场供应。完善猪肉储备制度,确保储备7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随时做好储备活体生猪的调运和冷冻猪肉的动用工作。建立大宗蔬菜的经营周转储备制度,根据蔬菜产销季节及气候特点,在淡季、灾期保持市区青菜、大白菜、包心菜、冬瓜、萝卜等大宗蔬菜日均300-400吨的经营周转储备能力,确保大宗蔬菜供应量充足,满足市场的消费需求。四是建立价格调剂和补偿机制。建立“菜篮子”生产基地应急上市、灾后救济、淡旺季价格调剂以及流通环节应急保供购销倒挂补偿机制,稳定市场价格。

  四、保障措施

  (十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菜篮子”工程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民生工程,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把“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区、县(市)要相应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十四)加强考核,落实工作任务。

  将“菜篮子”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发改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基地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菜篮子”基地建设、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等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做好森林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基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贸易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加强对“菜篮子”基地中耕地的保护;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菜篮子”直供直销运输车辆的通行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管理;市农科院负责“菜篮子”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菜篮子”工程建设中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及当事人依法实施问责。建立健全产销信息互通发布机制,农业、贸易、工商、物价、气象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对“菜篮子”重点产品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

  (十五)依法管理,确保基地稳定。

  “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要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有关规划相衔接,与杭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相对接,使基地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持续稳定。对确定并建成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基地,要列入重点保护区依法予以严格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对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确需征收“菜篮子”基地的,必须做到“先补后征”。在核定补偿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新建基地所需资金,确保“菜篮子”基地的稳定。

  (十六)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十二五”期间“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同时,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资机制,鼓励工商资本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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