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生态型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城区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立市”战略,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城市,突出生态功能、景观美化和科技服务的转型升级,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管理服务优质高效的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城区(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20处;新增屋顶绿化10万平方米,建成“美化家园工程”50个;通过实施“重点绿化工程”、“美化家园工程”、“屋顶绿化工程”、“运河景观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景观效果,增强城区绿化生态功能;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力度,确保城区绿化完好率不低于98%,抄告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5%;加强绿化市场和绿化行政许可管理,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爱绿、护绿”活动和树木认建认养活动,确保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尽责率达到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功能,均衡布局,推进城市绿地建设。
1.抓好重点公园建设项目。实施千桃园、西塘河公园(一期)、谢村公园、留石公园、留祥路道路两侧绿地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对列入重点公园建设计划的项目,管理单位要强化责任,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绿化部门要加强对绿化方案把关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划、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强大合力。
2.挖掘老城区绿化潜力。各区政府要按照新一轮《杭州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的要求,结合城市拆迁、环境整治、地铁建设、河道综保等工程,积极实施市级、区级和社区公园建设项目,着力增加城市绿地;对中心城区和居民密集区,要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废硬改绿和屋顶绿化、廊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法,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质量,逐步解决中心城区绿色空间不足的问题。
3.实施屋顶绿化工程。各区要着力推进屋顶绿化工作,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要确保每区新增屋顶绿化2万平方米;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64号)要求,重点对城区高架周边、城市主要道路、重要节点周边的建筑物屋顶进行整治改造,提高公建屋顶的绿化率;要选择容易移植、适合粗放管理、滞尘控温和抗污染能力强的本地常用及引种成功的植物,并充分考虑防风、防寒应急处置的因素措施,加强后续养护管理,确保树木成活率达到98%以上。
4.统筹城乡绿化发展。着眼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统筹考虑市区绿化系统与郊区森林系统的衔接,注重构建覆盖全市、功能完善的生态系统。坚持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并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防护林带、农田林网和生产绿地的建设,进一步优化绿地、林地、湿地存量资源,优化城市绿化空间布局,整合城市绿地功能。
(二)注重内涵,突出特色,提高绿地美化彩化水平。
1.实施美化家园工程。今年是我市“美化家园工程”全面提升阶段。各区要完成美化家园工程不少于5个,重点在城区道路、节点公园增种一批樱花、紫薇、银杏、垂丝海棠、茶梅等树形优美、花朵繁茂、花色艳丽、花期较长,且抗污染能力强、病虫害少、易于管护的木本观花观叶植物,形成组团效应,提高美化彩化水平。实施运河景观提升工程,丰富运河沿线建筑立面色彩。进一步完善高架绿化,提升绿化品质。
2.开展花事活动。以2011世界休博会和第八届残运会在杭州召开为契机,举办杭州首届花朝节、第二届菊花艺术节、“五一”自然花境布置、国庆立体花坛展示等各种花事活动,积极参加重庆第八届中国园博会及2011年香港花展,引进、推广国内外花卉新品种、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夯实基础,创新方法,抓好城市绿地养护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杭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杭州市树木损失补偿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出台绿化养护市场管理、绿地核查管理、绿地认建认养管理等办法。
2.加大奖惩力度。坚持开展以养护综合考核和“最佳、最差”公园、道路、河道绿化评比为主要内容的市级考核,建立健全区级绿化养护考核和养护企业内部考核机制,确保绿化养护管理奖惩制度覆盖监管体系的各个环节。同时,今年起五城区的高架绿化将纳入“最佳、最差”检查范围,实现高架绿化长效管理,提高我市高架绿化景观水平。
3.创新管理手段。一是筹建杭州市树木存储中心,加强对迁移树木的监管,有效发挥我市绿化成果特别是借地绿化树木在城市绿地中的作用。二是开展古树名木无损监测、行道树纠偏工作,结合绿地普查和绿地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园林绿化碳汇研究,夯实绿化工作基础。三是发挥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在线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作用,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力度,合力破解叶面积尘等绿化养护管理中的难题。四是进一步增强危机管理意识,完善绿化应急预案,不断探索新办法、新举措,提前防范应对干旱、台风、雪灾等自然灾害,提高城区绿化抗灾能力。五是开展老小区树木专项整治,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市财政参照庭院改善政策给予相应补助。
4.实现管理全覆盖。对经市绿化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并出具许可意见的市政配套绿化工程,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应予接收。对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超过保养期未移交的绿地,市绿化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努力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已征用或已拆迁、但未实施建设的地块内原有绿化的保护,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土地招拍挂及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并督促各做地主体加强绿化管理,实行规范运作。各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作用,落实长效措施,做到绿化管理无盲区,确保一方绿化平安。
5.增强科技引领。高度重视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健全园林绿化植保网络,定期发布全市园林绿化病虫害预测预报信息。深入推进科教兴绿,特别要加强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棚架绿化等立体绿化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推广,为拓展绿化空间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绿化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强化职能,热情服务,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1.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绿化市场。在实施杭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的基础上,推出“杭州市园林绿化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健全杭州市园林绿化专业评标专家库。加强对园林企业的监督管理,从企业资质、信誉、人员配置、机械配备、管理水平等方面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和审核,并通过日常检查考核,遏制园林企业的挂靠、转包等行为。通过市场手段,增强企业养护城市绿地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园林企业队伍更加专业化、技术化和规范化。
2.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企业自查自纠行为,运行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在线管理系统,构建和完善全市园林绿化质量安全监督二级管理体系,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双标化”评比活动,引领全市园林绿化质安监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设计载体,广泛宣传,营造爱绿护绿的社会氛围。
积极开辟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渠道,鼓励广大市民和单位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参与绿化建设管理。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我市园林绿化资源丰富、文化多样、积淀深厚、潜力巨大的优势,利用园林绿化的社会公益性、科普教育性和文化游憩性等特点,精心设计载体,使绿化宣传进基层、进学校,不断增强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绿化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市民树立生态理念,倡导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