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各地要根据当地特色,重点培育萧山区的萝卜干、甲鱼、生猪、花卉苗木、南美白对虾,余杭区的径山茶、甲鱼、竹制品、塘栖枇杷,西湖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西湖龙井茶,滨江区的祖名豆制品等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综合竞争力。
《意见》要求,要以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认)定组织为主要任务,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深度开发、跨界开发和系列产品生产上下功夫,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名牌产品。
为做好这一工作,政府还将实施奖励措施。从2011年起,市财政将安排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在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企业。
对被品牌推进会评定为杭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产业协会或企业联盟等组织,根据其品牌总产值、销量及品牌推进会的标准,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以及省市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在享受市有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被品牌推进会评定为杭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产业协会或企业联盟等组织中的主要骨干企业以及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和省市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在相关项目立项、审批(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职业培训,有机(森林)、绿色、无公害食品认证以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推荐,新产品研究开发,建立技术研究中心,成长型企业、农村物流体系扶持资金安排,组织参加各类会展、节庆、推介活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