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记者出击
 
还在纠结自燃险?
hwyst.hangzhou.com.cn  2015年03月04日 16:15:30 星期三

  

 
3月2日,金华一价值460万宾利起火,车主没买自燃险,保险公司回复无法赔偿

  自燃险一般是在人们的车辆在行驶或者停止时,汽车因为自己的内部的某些零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汽车自己的突然发现着火,找出车辆的损失,以及投保人在投保车辆法着火后,采取对车辆灭火的方式适用的费用方面,保险公司都会进行赔偿。

  这是口头或者说是理论上的自燃险的解释,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它可算是纠结多了。

  自燃险背后的纠结与惨痛

“新车还要买自燃险?新车自燃,这车质量也太次了。”

“二手车买自燃险,不划算!”

“不买就不买,点子没那么背吧!”

1万个人有1万个不买自燃险的理由。但这并影响车子自燃的新闻发生。据上海消防部门统计,仅去年一年就接到900多起汽车燃烧火警。

3月2日上午10点不到,金华一辆价值460万宾利起火。“火就烧了10分钟,460多万一下就没了”,车主有些无奈。

这辆飞驰极致2011版宾利车是两年前从国外进口的,加上关税和办证费用,他前后一共花了460多万。但因为没买自燃险,保险公司表示不能理赔。460万,一下子就烧没了,车主很心疼,但也无奈。

    消防部门对汽车自燃事故分析结果 电路起火最常见

消防部门曾对机动车自燃事故进行分析:小轿车火灾居多,占40%以上;汽车行驶状态下发生火灾居多,占70%左右;火灾原因则以电线短路居多,达60%以上。

技术人员总结,汽车自燃常见原因有三种:电线短路造成起火、油路原因起火和其他易燃物品起火。

电路起火,多因电线老化、磨损,造成短路起火。

油路漏油也很危险,尤其是汽车长时间使用后,缺乏保养,在油路系统的表面附有的大量油垢主要为润滑油,一旦遇到电路打火或短路,极易发生火灾。

此外,车内一次性打火机或者未熄灭的烟头等也可能引发着火。

“这三大原因中,电路起火最常见。 ”技术人员说,如果车辆自燃后扑救及时,可进行维修,一旦车辆烧成空壳,就只能报废了,分拆后当废铁处理。

自燃险要多少钱?几年以上车龄建议附加自燃险?

记者了解获悉,自燃险费率与车损险保额和车龄挂钩,不同车龄自燃险费率占保额的比例如下:

车龄在2年内、2-4年、4-6年、6年以上,费率相应为0.12%、0.2%、0.3%、0.5% 。

也就是说,如是一辆2年以内的10万元保额的机动车,自燃险保费仅为120元。

对汽车自燃事故见多识广的技术人员建议,车龄在3年以上,车主应购买自燃险分散风险。

提醒 买了自燃险不一定要全额赔付

需提醒车主的是,自燃险通常有20%的绝对免赔率。如自燃导致的损失为1万元,保险公司最多只赔8000元。如车主想获得全额赔付,需购买自燃险的不计免赔,费率为自燃险保费的15%。

此外,如车主未购买新增设备保险,万一发生自燃,车辆踏板、音响、玻璃贴膜等新增设备损失也将很难获得赔偿。车主需购买新增设备险才可以获得赔付。

投保同时,车主还要注意自燃风险的防范,如要及时对发动机、油路、电路等易燃部位进行检查保养,并在车上配备灭火器材。车主可给汽车多做养护,提高养护频率,并做好日常检查。

车自燃事故长发生,怎么才能避免类似情况?

除车载香水、一次性打火机、罐装汽水容易在车厢内发生“爆炸”外,有经验的车主提醒,为保障爱车及车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下列物品不宜在夏日久放车内:

1.老花镜。很多上了岁数的司机习惯在车上放一副老花眼镜,老花镜属凸透镜,容易将光线聚在一起,如果刚好对焦在纸张等易燃物品上,有可能引起火灾。

2.数码相机。数码相机这种高精密仪器久放高温环境中,容易老化或失灵。

3.手机。手机会因温度过高出现机械问题,电池板达一定温度,可能会发生“爆炸”。

消防部门提醒大家,不要轻易改装汽车,应长期配备有效灭火器,应定期检查电路、油路。

轿车的线路在使用三四年后常会出现胶皮老化、电线电阻增大而发热的现象,容易出现短路;不要在车内存放危险品,如打火机、香水、摩丝等易燃品。

普通车辆更不要装载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李建刚 编辑:徐洁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 荣获“2014年度人民建议先进集体”称号
·省政协常委陈琪一行考察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走进市民之家聆听新年新期待
·2014年记者节 杭州网记者进社区
·“杭网议事厅”获2013年度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