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杭州萧山的高女士从4S店里买了一辆做过厂家巡展车的奥迪A4,买后却发现车子问题多多,高女士甚至认为这是一辆事故车,于是将这家奥迪4S店——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告上法庭。3月25日,浙江杭州萧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这是一辆奥迪A4L2.0T轿车,经过初步检查和讨价还价后,去年12月15日,高女士下单,车辆成交价32.4万元。4S店在订单合同中明确此车系厂家巡展用车,法律文件及相关手续齐全,保证此车无事故、无泡水。
12月16日,高女士提车,总里程数显示为200多。高女士的儿子张某将车驾驶回家,但在途中操作熟悉仪表盘按键时惊讶地发现,该车行驶的分里程数为3427.3公里。高女士认为4S店刻意隐瞒了里程数。
在与4S店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高女士向媒体求助。而检查结果却让高女士越来越担忧:后轮挡泥板塑料板破碎、油底壳凹陷有碰伤过的痕迹、水箱框架下支架有拆痕已基本断裂、发动机下护板以及左前轮拱隔音板明显被换过、车辆前包围做过油漆、车俩前部两侧翼子板有非常明显的钣金以及油漆痕迹、底部多处擦伤、多处固定螺丝被拧过、刹车盘磨损程度严重等诸多状况。媒体请来的专业技师甚至认为,这是一辆事故车。
高女士认为4S店在卖车的时候,刻意调整了里程数,隐瞒事故修理、使用过的情况,属于销售欺诈,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返还购车款及相应利息,并按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支付购车款三倍的赔偿金,共计130万余元。
法庭上,双方围绕购买过程中被告是否存在欺诈、车辆存在哪些问题等展开了辩论。
被告4S店辩称,高女士是在知道车辆曾为厂家巡展用车且存在一定瑕疵的情况下购买该车的。该车的官方指导价是46.96万元,正是基于此,最后的成交价低了31%。被告4S店已经按照高女士验车时提出的要求,对瑕疵进行了保养,再交付车辆的。
关于里程数不匹的问题,被告4S店认为这是维保出现的失误,并不能说明存在欺诈。合同中并未对里程数作出约定,高女士也并没有要求对此作出保证,公司没有义务对最低里程数承担担保责任。
此外,双方对“巡展车”、“事故车”的定义也存在较大分歧。
高女士认为,巡展车重点在于展示,静态的,由客户进行观看,而不是行驶和使用。
被告4S店解释,巡即流动,意味着车辆要从一个展厅行驶到另一个展厅,这个城市展示完了需要行驶到另一个城市展示。涉案车辆是厂家巡展后卖给被告4S店的,至于厂家此前如何巡展,被告4S店不得而知。
对于“事故车”,被告4S店也作出了解释,通常理解没有交警认定或处理过,或没有保险理赔的车辆是无事故车。从技角度看,车辆原始的点焊、胶水没有变动过,没有切割过的是无事故车。
高女士对这一解释并不认可,指出事故车和合同约定的“保证无事故”是不同的概念。 “保证该车无事故”,应该是指没有发生造成车辆损失的意外情况。而挂擦、刮痕等现状都说明车辆有事故。
由于涉案车辆存在哪些问题无法当场确认,法庭决定择期组织双方到被告4s店内对该车进行现场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