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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狠!钱江新城酒店里出现3条大狼狗凶凶来讨债
hwyst.hangzhou.com.cn  2016年01月11日 17:32:16 星期一

杭州网讯 昨天下午,江干城管96310热线接到110联动转办,钱江新城钱江国际时代广场1号楼18楼有人报警称,一壮汉带领3条大型犬,等候在一客房门口,摆出随时准备“出击”的架势。

“如果今天不还钱 ,明天带五条来”

新城中队执法队员赶到事发地点,黑灰色狼狗“黑背”半人高,一米多长。两条匍匐在地,没有系锁链,各守一方楼道,另一条半蹲着吐舌头,锁链另一头被讨债人紧紧攥着,一开始三条狼狗还算安静。

楼道里时不时传出犬吠,房客望而却步,不敢靠近。一位拎着大包小包的女士,起先没注意还哼着小曲,走近看到三条狼狗后,突然尖叫,狼狗受惊后也狂吠了几声。

欠债人迟迟没有走出房间,场面僵持了半个小时,直到城管、公安等执法人员到场,氛围才有所缓和。

据了解,这是一家民间讨债公司推出的另类讨债法,从别处借了几条狼狗,想用狼狗的气势来威慑欠债人,达到还钱的目的。讨债人放话:“今天只带了三条。如果讨债不成功,明天带五条来。”

年关将至,讨债需要用合法方式

四季青派出所民警黄胜介绍,这是债务纠纷,某酒店老板问萧山一家狗场买了几条狗,不付钱。萧山狗场老板就让讨债公司,拉了3条狼狗过来追债。

“因为是债务纠纷,派出所不介入的,当事双方说自行解决。”

“离过年不到一个月时间,债务纠纷比平常多一些。”新城中队分队长侯晨楠说,采用如此讨债方式并不可取,还请讨债的个人或单位理性讨债。侯队长提醒市民,在求助民间讨债公司或社会不当人员时,更要擦亮眼睛,避免“行为不当反获罪”。

携犬进入公共场所 情节严重者处罚5000元

对于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行为,无论犬只大小、高矮、胖瘦都不允许进入。按照《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百至1千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若携带的犬类并无办理养犬许可证,还将面临没收或捕杀犬只,处3千至5千元罚款的处罚。

同时,侯队长还想对广大爱狗人士说,遛狗务必在19:00—7:00之间,其他时间不允许带狗出门。此外,规定时间内遛狗也要带上犬牌、犬链、犬绳,三者缺一不可。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柴溢 通讯员 余佳 编辑:李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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