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存在的,技术不段的更新,新的电摩,外观时尚,双碟刹,制动完全达标;48V 20A 续航60公里。这样的好车,按现在的交通法硬是不能上路。
据查,2008年12月31日,在杭州市政府一个讨论“大气污染整治”的专题会议上传出消息,对“非标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限行,理由是:“车速超标,行驶中速度过快很容易发生车祸;二是重量超标,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行驶中的安全隐患也会加大”。
虽然是电摩,但我们还是老老实实行使在非机车道上,以前个别电摩有制动缺险,但现在不存在这个问题。
速度方面,电摩虽然比普通电动车蕴涵更强大的动力,但我认为,与机动车比,这点政府使用双重标准,那些豪车,运动车速度快得去了,但在市内交通,有那个在城市里超速飚车?
所以,时代在变了,2008年的一个会议意见完全不能适应用在现在非机动车管理标准上了。
另一方面呢,汽车不断在增长,城市的马路空间都让位于汽车还是堵得很。
治堵,除了交通空间的调配,我认为应该给人有其它私家交通工具的选择余地。
而政府总一厢情愿地认为治堵就是拓展机动车马路,但这条都到了山穷水尽的程度了,在接下去只能像北京那样出台限购了。
再者,以前骑电动车出行的人,购买了私家车都很少骑电动车了,抱怨出行难,停车难,油费贵,但还是不愿放弃开私家车。为什么呢?原因之一就是政府为了发展私家车,一味地扼杀电动车的发展空间。
而所有开私家车的朋友都认为,开车出行是生活品质的升级,朋友聚会如果骑着电动车就会被任为是老土。在市内骑电动车是好像是一种落后,被有车族摈弃,被政府打压。
如果给电动车去掉发展禁令,让现代时尚的电动车重新回来,同时给30-70公里出行范围的私家车朋友,有了重新可选择的私人交通工具,我想这比禁行更符合人性,也符合电动车发展升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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