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明天下午14时30分,市政府将举行第62次常务会议。本次会议研究《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修订)》、《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补充意见》。为了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建议,这三个议题的相关材料已发布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上,供市民查阅。我们选取了其中部分内容,先一起来了解一下。
市民朋友如果对这三个议题有好的建议,也可以通过杭州网杭网议事厅提交,我们将通过人民意见征集渠道提交您的建议和意见。
立法遏制新型医保违规行为
骗保行为可被处以高至5倍罚款
2008年2月杭州市颁布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但是随着我市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完善和新法律的颁布,《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修订。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修订)》(审议稿),主要是为了遏制新型医保违规行为的需要。
关于参保人员的行为规范
对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就诊,通过伪造、涂改、毁损病历、处方、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手段骗取医疗服务,超量或者重复配购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医用材料,变卖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内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和服务项目等行为,均明确其构成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关于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
《办法》明确列举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禁止行为,例如,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将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或是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医用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等10项行为都被列入了违法行为。
杭州地铁禁止饮食暂无强制规定
杭州的地铁一号线将于2012年国庆投入试运营,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审议稿)则正是为了服务杭州地铁开通运营而制定的。《办法》分总则、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48条。对于我市轨道交通运营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主体、运营单位运营职责、乘客乘坐规则、安全管理措施及责任主体以及法律责任规定和轨道交通执法模式等问题做了说明。
其中,乘客乘坐规则中规定了犬只(除服务犬外)禁止携带,乞讨、卖艺等行为也被禁止,而对公交车上倡导的禁止饮食则没有做强制性规定。
申请人相应关系人员都将列入廉租房房产审核范围
明确廉租房退出机制,过渡期间按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截至2011年6月底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和公房租金减免等保障形式,市区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0306户,占市区家庭总户数的1.54%,廉租住房已成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
《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补充意见》(审议稿)针对廉租房实际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又做了进一步说明。
《补充意见》明确了保障起始时间,规定《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的有效期按照申请家庭持有的低收入证明材料有效期确定。
在审核范围上,规定申请人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及其他有法定扶养、赡养、抚养关系人员的房产,相应纳入房产审核范围,其中对于未成年申请人,规定其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实际共同居住的其他有法定扶养、赡养、抚养关系人员的房产纳入审核。避免未成年申请人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住房条件较好,但仍可申请廉租住房的问题。
《补充意见》还明确了因住房条件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应在3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因经济条件改善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在6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过渡期间按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